网站支持IPV6
你好,{{loginInfo.showname|truncate(12)}}
注销
注册
登录
注册
登录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人事信息
财政资金
重大建设项目
统计信息
专题专栏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网上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
闽政通APP
三明市网上公共服务平台
内容融合
政务地图
明溪涉侨服务“侨易办”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智能问答
互动交流知识库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意见征集
走进明溪
热门搜索: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提案议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4-06 15:43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
|
|
|
微信
微博
QQ空间
杨建德代表:
《关于在城北社区四贤路安装路灯的建议》(第106号)由我单位会同城关乡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已实地查看,因该路灯安装位置涉及四元堂二期地块,如先行实施,后期地块平整时又将拆除会造成浪费。且路边围墙已安装壁灯,雪峰镇将协调小区将路边壁灯打开,能达到照明效果,待四元堂二期地块项目完成后,我局将第一时间安装路灯。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