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5-10 09:28 来源: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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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贵荣代表:
  《关于要求对大富村进行村庄规划的建议》(第47号)由我单位会同城关乡人民政府、住建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进一步规范明溪县城市规划区内村民建房管理,保障城市规划实施,实现城市有序建设,提升城市质量,我县对城区规划区范围建设项目实行严格审批。为解决坪埠村、大富村村民建房愿望迫切问题,我局已对坪埠、大富村地块进行规划编制,目前已完成《明溪县坪埠村、大富村庄规划(2019-2035)》编制工作,待优化完善后,结合城市建设用地需要,统筹解决大富、坪埠村民建房问题。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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