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上坊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贵司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上坊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函》(明园投〔2023〕1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后出具的《明溪县上坊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上坊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为2110-350421-04-01-499039),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栋,地上建筑面积9554.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24.01平方米。
二、主要设计标准:
(一)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二)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三)抗震设防烈度:6 度。
三、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7084.0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筹措。
请项目单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概算,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项目投资,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明溪县上坊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概算表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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