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08-15 16:59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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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相关股站,施工、监理、燃气等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2022〕60号)和《关于印发明溪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2022〕59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阶段的防疫工作和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确保防备“疫情”的同时,保证生产安全。现将我局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建筑施工:本次检查在建项目共13个,建筑面积34.1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9.22亿元,其中商品房3个,学校2所,厂房4个,办公建筑3个,市政工程1个,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13份,合计给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记146.7分,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记129.3分。
  (二)燃气安全:第二季度先后开展燃气安全检查8次,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开展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专项安全联合检查1次,发现21处安全隐患。主要问题隐患为餐饮行业用户未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目前我县餐饮用户已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152户,其中管道燃气安装12家,安装率100%,瓶装燃气已安装140家,安装率约80%,距餐饮行业用户全部安装的整体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三)建筑市场:运用全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数据及现场资料查阅,对全县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合同履约评价检查,督促5家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对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评价信用记分44分;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开展了1次招标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立案调查了2起串通投标案件。
  (四)物业小区:此次对全县5家物业服务企业,6个物业小区开展物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对消防安全设施、电梯运营安全、公共区域安全等进行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经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11份,发现安全隐患29个,均已整改到位,并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五)自建房安全:2022年5月开展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对全县2.72万栋房屋全面摸排工作基础上,6月起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百日行动”,截止8月2日,我县经营性自建房排查系统底数488栋,系统核实录入353栋,录入率72.34%,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共复核经营性自建房281户,排查出实际未经营2户,地址不符2户,系统外新增经营性自建房331栋,暂未发现安全隐患房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施工:
  1.项目备案人员无故不在施工现场或因故请假,未登录“项目监管系统”登记留痕,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
  2.总监对施工现场主要状况不了解。
  3.现浇混凝土结构。框架柱柱脚、剪力墙墙脚等混凝土构件存在蜂窝麻面等外观质量缺陷,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存在未记录、擅自修补现象;框架柱上下错位偏差超过限值。
  4.钢筋工程方面。框架柱、剪力墙梁节点加密箍缺漏或箍筋支数不足,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外观质量不符合。
  5.模板支撑方面。未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水平拉杆、扫地杆等构造设施,立柱伸出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大于规范要求,立柱支托可调螺杆长度超过200mm。
  6.外脚手架方面。外脚手架安装完毕后各类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达不到40N.m;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水平拉杆等构造设施,连墙件缺失,剪刀撑斜杆未用旋转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未设置横向斜撑。
  7.施工用电方面。部分钢筋加工设备等电动机械设备、切割机、电锯等未采用末级箱,移动式开关箱的进、出线未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部分开关箱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混凝土搅拌机设备未连接PE线。
  8.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方面。部分工人未佩戴安全帽;楼梯梯段边、电梯井边、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
  9.文明施工方面。部分工地主要施工道路未硬化,喷淋设备使用率低。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按规定配备洗车设备。
  10.消防安全方面。动火作业场所,未按规定成对设置灭火器2处,办公用房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 
  11.建筑起重机械方面。施工升降机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吊篮前支架支撑在建筑物挑檐边缘上;吊篮未进行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
  12.建设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人员未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13.施工单位项目部每月开展自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相片或视频材料。
  14.施工单位每季度开展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相片或视频材料。
  15.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16.监理单位每季度开展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相片或视频材料。
  (二)燃气安全:
  1.餐饮行业用户使用老式软胶管。
  2.餐饮行业用户未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
  3.餐饮行业用户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安装不规范。
  4.昌盛公司站区平面图(含消防设备分布图、疏散路线指示)缺失。
  5.昌盛公司储罐压力表未用红色标记最高工作压力。
  6.昌盛公司储罐现场液位计显示不正常。
  7.昌盛公司卸车区未安装泄漏报警探测器。
  8.天成公司空压机操作规程未上墙,未配备耳塞。
  (三)建筑市场:
  个别项目存在建设单位未及时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审批时间长、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现象。部分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对工资数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等未作明确约定,造成不同程度地存在结算纠纷、劳动争议等情况。
  (四)物业小区:
  一是部分物业住宅小区存在楼梯间堆放纸箱易燃物品、公共区域堆放杂物、装修人员施工安全、消防通道被占用以及电动车未集中停放等安全隐患;二是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未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未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三是物业小区业主缺乏系统的消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物业企业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筑施工:强化对危大工程全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机一体化和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督促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识别、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全流程管理,突出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等危大工程,聚焦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建立危大工程隐患清单,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
  (二)燃气安全:一要持续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各燃气企业要结合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参与开展燃气行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将燃气安全隐患治理到位。二要持续推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安装进度。加强协调,广泛宣传,做到应装尽装,尽快完成剩余餐饮行业用户泄漏报警器安装。对不具备供气条件的用户,坚决停止供气。三要加快推进燃气设施工程进度。中海油公司要积极推动我县城区LNG气化站建设项目,制定项目进度倒排计划,保障在2023年上半年建成投用。
  (三)建筑市场:按照“点题整治”和工程建设领域整治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管理,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运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大数据分析和预警功能,排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乱象问题线索,持续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四)物业小区:一是加强检查,排除隐患。按照物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督促物业加强对安全管理的日常排查,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规范装修施工安全、严格履行消控室值班制度、电动自行车用电安全、疏散消防通道等;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对小区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将自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宣传,提升意识。为加强小区居民安全生产意识,督促物业经常性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高层建筑火灾自防自救常识普及,居民室内用火用电安全、救生技能训练等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要求物业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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