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印发观测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建〔2020〕90号)文件精神和我局《关于印发明溪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建〔2021〕103号),结合当前阶段的“防疫”工作和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生产检查等,采取“双随机”的检查方式,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抗击“疫情”的同时,保证生产安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在建项目共15个,建筑面积31.1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8.99亿元,其中商品房3个,学校3所,厂房5个,办公建筑2个,市政工程2个,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15份,合计给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记180.4分,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记129.1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个别项目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项目备案人员无故不在施工现场或因故请假,未登录“项目监管系统”登记留痕,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
2.监理部人员在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
(二)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现浇混凝土结构。框架柱柱脚、剪力墙墙脚等混凝土构件存在蜂窝麻面等外观质量缺陷,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存在未记录、擅自修补现象;框架柱上下错位偏差超过限值。
2.钢筋工程方面。框架柱、剪力墙梁节点加密箍缺漏或箍筋支数不足,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外观止质量不符合。
(三)实体施工安全方面
1.模板支撑方面。未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水平拉杆、扫地杆等构造设施,立柱伸出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大于规范要求,立柱支托可调螺杆长度超过200mm;龙骨采用圆钢管;模板安装未设置底座或垫板。
2.外脚手架方面。外脚手架安装完毕后各类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达不到40N.m;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水平拉杆等构造设施,连墙件缺失,剪刀撑斜杆未用旋转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未按规定由顶部连续设置剪刀撑,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未设置横向斜撑,连墙件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悬挑式操作平台。
3.施工用电方面。部分砂浆搅拌机、钢筋加工场等电动机械未采用末级箱或未连接PE线;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移动式开关箱的进、出线未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上级分配电箱内漏保及开关箱设置不符合要求。
4.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方面。部分工人未佩戴安全帽;楼梯梯段边、电梯井边、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外架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圆盘锯未设置防护罩。
5.文明施工方面。部分工地主要施工道路未硬化,未设置洗车台,喷淋设备使用率低。
6.消防安全方面。动火作业场所,未按规定成对设置灭火器2处,宿舍等临时用房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
7.建筑起重机械方面。塔机投入使用后未安装超视距监控。
(四)内业资料方面
1.钢筋接头未送检,已模板封闭。
2.施工单位自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相片或视频。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落实隐患分色治理,建立“一企一档”,落实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清单等“四个清单”,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保障安全生产。
二是狠抓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聚焦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大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要抓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化管理,加强设备使用和保养维修等过程管控,提升建机安全管理水平。要抓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坚决淘汰不符合规定的钢管和顶托,该拆除的拆除,该重搭的重搭,该清场的清场,该扣安许证的扣安许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恶性安全事故发生。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