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持续开展“点题整治”物业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3-27 16:08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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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根据省纪委要求,自2021年10月起,专项整治工作转入长效机制常态化管理阶段,现为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整治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落实部署常态化。县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对县内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抽查核实。现场核查合同、公共收益收支账目、票据、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以及公开公示等情况,查找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并收集问题佐证材料。对发现问题抄送发改、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定期对阶段性工作成果进行通报。
  二、宣传引导常态化。每季度通过工作媒体中心等平台公布上一阶段整治成果及继续做好物业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和举报方式,做好政策解读,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三、问题整改常态化。对日常工作中新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细化措施、明确期限;对已整改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并将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对物业行业指导工作。
  四、建章立制常态化。对个性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建立机制,堵塞漏洞。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政策性等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深化改革举措,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五、信息报送常态化。认真总结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和漏洞,继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制定和完善公共收益管理相关制度。
  

    附件:1.明溪县物业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抽查情况表

         2.明溪县物业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回头看”情况表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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