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23年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补助的公示
根据《明溪县林业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明溪县2023年营造林补助标准和办法的通知》(明林〔2023〕9号)的标准,2023年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补助项目660亩,每亩补助1000元。拟对验收合格的林相改善项目进行补助。
现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请向明溪县林业局造林股提出反映。
公告时间: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4日
联系人:饶金才
联系电话:0598-2813631、13599367606。
明溪县林业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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