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12 10:01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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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明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3〕12号)和《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对明溪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彰显明溪担当、展现明溪作为。

  开展中期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系统全面深入评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情况,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着眼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统筹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国内和国际、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角开展评估工作。

  ——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特别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驱动塑造发展新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点领域进展情况。

  ——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又要兼顾2035年远景目标,推动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为我县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科学严谨积极借鉴历次五年规划中期评估的好经验、好做法,密切关注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实事求是。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发展态势,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精准找出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难点堵点,并明确提出解决的意见举措。

  二、评估重点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扎实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紧扣“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立足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应对更为复杂困难局面的各项工作准备。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全面检查县“十四五”规划《纲要》5个方面主要目标、23个主要指标,特别是6个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实现情况。

  (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情况。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是我县“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发展主题。重点评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畅通经济循环,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进展情况

  (三)重要任务举措推进情况。在全面评估县“十四五”规划《纲要》13个方面125条重要任务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评估构建高质量现代工业体系、构建高水平现代农业体系、构建高素质现代服务业体系、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弘扬老区苏区精神、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完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城乡融合发展、创新绿色发展、改善民生、释放改革红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重要任务举措的推进情况。

  (四)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全面评估县“十四五”规划《纲要》12个专栏中59个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涉及我县22个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研究分析重大工程项目对扩内需、稳投资、促增长、保安全,以及重大战略、重要任务落地的支撑作用,以评估促项目加快工作进度,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矛盾。

  级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实施进展,同时分析对县“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市级专项规划相关领域目标任务的支撑情况。

  (六)发展形势环境变化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分析研判国内外形势对“十四五”中后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战略、规划、部署,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三、评估方式方法

  为全面准确掌握“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多主体、多维度开展评估,在评估主体、评估形式、评估流程、评估标准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一)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坚持以政府系统自评估为主,持续推进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深化重大问题研究,不断提升自评估的质量。同时采取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等形式,选择知名研究机构、评估咨询机构、高校等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评估和专题评估相结合。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开展综合性、系统性评估。同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选取若干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评估。

  (三)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从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倒推,逐项对照进度要求,发现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同时,从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路径和办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四)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既要综合运用文献梳理、调研访谈等方式,评估围绕主要目标、重要任务举措,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更要强化前后情景对照、成本收益分析,加强对规划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成效、人民满意程度,以及中长期发展影响等的评估。

  )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既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成效、质量效益、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发展态势进行规范化和格式化评估;又结合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采取个性化评估方法,避免简单套用同一种程序、机械使用同一个标准。

  (六)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相结合。既要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做好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又要将人民群众的切身体会作为重要评价标准,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领域专家意见建议。

  四、分工及时间安排

  “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由县发改局会同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按照职责共同推进。县发改局要组织开展好第三方评估和规划实施民众满意度调查等工作,起草《明溪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于5月底前向市发改委报送评估报告初稿。同时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形成评估报告送审稿,于7月底前上报县政府审定;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向市发改委报送评估报告正式稿。

  (一)关于“十四”规划《纲要》涉及明溪县内容的评估

  请县相关单位对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我县事项进行全面评估,按照责任分工报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重要任务举措的实施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考虑,并填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我县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1)。

  相关内容请于515日前报送县发改局。

  (二)关于“十四”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请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根据《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推动实施〈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发改〔2021〕46号),开展本单位、本辖区落实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任务指标方面县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指标填写和进展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对“十四五”末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研判(详见附件2)。

  2.重要任务举措: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对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要任务举措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提供任务落实进展,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推进计划(详见附件3)。

  3.重大工程项目: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对列入县“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的重大工程项目工作进度进行评价,提供项目落实情况,指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相关说明,提出下一步工作推进计划(详见附件4)。

  4.自评估报告: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根据自身工作职责,总结本领域、本辖区工作成果,分析“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的对策建议,形成本单位的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5)。

  请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将评估报告初稿于5月15前报送县发改局(报告初稿建议先采用2022年底数据或者最近更新的数据),7月10日前提交正式报告报送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将根据需要适时组织相关专题调研。

  (三)关于“十四级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负责对“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内的专项规划(详见附件6)、经县政府同意由部门印发的县级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全面评估“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实施进展,同时分析对县“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市级专项规划相关领域目标任务的支撑情况,形成评估报告。

  相关内容请于6报送县政府并抄送县发改局。

  五、其他事项

  (一)中期评估采用的数据中,年度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中期评估涉及的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二)请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同步提供以上材料正式盖章纸质件一式3份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政务内网发送至县发改局综合规划股。请各单位于5月9日前报送本单位“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联络员信息表(详见附件7)。

  联系人:小罗,联系电话:2862527

  电子邮箱:mxfgj@126.com

  附件:1.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明溪县任务分工表

  2.县“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情况表

  3.关于推动实施《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4.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落实情况表

  5.中期评估报告框架(示例)

  6.关于做好“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7.县“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联络员信息表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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