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日期:2022-09-30 16:28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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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明溪县“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明溪县“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2022年9月

目 录

  前  言 5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机遇6

  一、发展基础 6

  二、发展机遇 8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9

  一、指导思想 9

  二、发展目标 11

  第三章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13

  一、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13

  二、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4

  三、全面推进实践育人机制 16

  四、优化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 17

  第四章  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19

  一、高质量发展15年基础教育 19

  二、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24

  三、促进教育包容发展与机会公平 25

  第五章  强化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30

  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30

  二、推动数字时代的教育创新 36

  三、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37

  第六章 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38

  一、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38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 40

  三、切实维护和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41

  四、健全教育督导机制 42

  第七章  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42

  一、完善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机制 42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3

  三、大力提高教育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 44

  第八章 落实规划实施机制44

  一、明确实施责任 44

  二、加强考核评估 45

  三、强化舆论宣传 45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深入开展“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大机遇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明溪县“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续写新时代新明溪新篇章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根据《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三明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并与其他专项规划衔接,主要阐述明溪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明确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本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机遇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发展目标任务圆满收官,为明溪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教育保障持续增强。坚持把公共财政支出优先用于教育,依法保障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全县财政教育经费累计投入13.84亿元,年均增幅达9.01%。共实施建设项目20个(幼儿园项目5个),总投资2.75亿元,新增或维修校舍面积7.85万平方米,新增学位2700个;累计投入8093万元,升级更新全县学校硬件设施设备,优化教学办公环境,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8.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66.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7.3%;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8.35%、三年巩固率100%,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实现特殊教育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全覆盖;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34%,普职比1.68:1。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覆盖率84.2%,学校、区域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

  学校内涵稳步提升。坚持五育并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等系列教育,全面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省级文明校园3所、占比16.7%,市级文明校园9所、占比50%。深入推进“一校一品”建设,第二实小科技教育、一中陶行知研究、城中传统体育等品牌成效凸显。着力抓好“体艺2﹢1项目”和阳光体育活动,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排球体育传统特色学校3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体育传统特色学校3所、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2所,全国科技体育传统校1所。深入推进学校办学特色进程,创建三明市“书香墨香校园”示范校2所、“书香校园”“墨香校园”特色校2所,三明市新时代特色示范校、特色学校、特色项目学校3所。

  师资队伍不断优化。重视教师培训培养,“十三五”期间共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792.6万元。多渠道拓宽优秀教师招聘渠道,高校校园专招占比达22.9%,强化新教师、非师范类教师、优秀年轻干部等培养力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教师生活补助和职称评定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持续提高,结构逐渐改善。

  教育改革持续推进。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县域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3个总校制办学改革试点,逐步整合5所乡镇初中资源,逐步构建城区两所初中良性竞争格局。大力实施小学“强基”、初中“壮腰”、高中“筑梦”工程,积极推进课堂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育惠民全面落实。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增至8所,通过“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级复核。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五年资助各类贫困学生477.06万元、6144人次,做到“应助尽助”,充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学生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发展机遇

  宏观政策助力。教育作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总体背景,结合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三明市创建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等重大机遇期,明溪作为革命老区、苏区,在产业发展、创新发展、基础建设、民生改善等领域享有许多扶持政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口支援明溪,政策叠加优势进一步凸显,为助力明溪教育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

  远景目标机遇。到二〇三五年,全县与全省、全市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各项目标努力达到全市水平,实现局部领先。主动融入三明“一区六城”、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等区域战略,大力实施“三侨回归”工程,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明溪建设再上新台阶。

  在看到机遇的同时,也要清晰认识到,明溪教育事业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教育发展还不平衡,教育整体规划布局不够优化,教育发展理念跟不上教育现代化步伐;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与“上好学”的需求存在差距,办学条件仍需进一步改善,教育信息化推进力度不够;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等教育高水平领军人才不足,结构性缺编矛盾仍然存在,教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教师培训培养缺乏整体规划;中学阶段教育质量堪忧,对高考、中考改革的认识有待深化、落实有待加强;教育影响力、竞争力、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历史交汇期,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重要历史意义。我们要准确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不断开创明溪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闽来明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本、公平普惠为基、质量提升为要、资源优化为先、改革创新为上的发展路径,有力促进教育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为明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坚持优先发展。坚持教育公益属性,树牢抓教育就是抓发展、谋教育就是谋未来的理念,把发展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之举,切实做到经济社会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高质量办好明溪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五育并举,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将立德树人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着力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使基础教育更加突出均衡普惠优质发展,职业教育更加注重体系构建、内外融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改革创新。以建设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为抓手,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双减”工作长效机制,系统推进育人模式、招生入学制度、考试评价机制、办学体制、学校制度、投入体制、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教育发展动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为新时代高质量建设明溪提供智力支撑。

  ——坚持项目带动。把项目作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滚动推进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建设,着力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和计划,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基础设施,改善薄弱环节,不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质量教育体系,教育总体质量和发展水平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全面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两项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要。

  教育改革成果更实。主动融入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验区建设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教育教学和育人方式改革取得较大突破,学校办学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教育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形成红色文化繁荣、基础教育生态和谐、居民教育获得感增强的新局面。

  立德树人成效更好。不断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制度机制,逐步健全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审美和人文素养。积极倡导家庭教育,推进家长学校建设,提升育人成效。

  内涵发展格局更新。持续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义务教育内涵发展、高中教育特色发展、职业教育优质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县一中建成示范、特色普通高中。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切实办好三明学院-明溪县新材料产教融合教学点,县职业中学建成市级优秀中职学校。

  教育公平机会更多。深化和完善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着力提升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能力,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100%、在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就读比率达70%以上。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在96%以上。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普通话普及率等指标达全市平均水平。

专栏1:“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主要发展指标

2021年

2022年

2025年

学前

教育

学前教育入园率(%)

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比率(%)

98.9

95

98.96

96

99

99

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教育在校生(万人)

入学率(%)

0.62

100

0.62

100

0.62

100

初中教育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0.24

100.2

0.27

100

0.31

100

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万人)

0.13

0.12

0.14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0.03

0.03

0.03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5.34

95.7

97.4

第三章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本任务,将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各领域,落实到学科、教学、教材、管理等体系各方面。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推动育人与育才相统一,着重抓好中小幼德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念,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与教育事业发展同向同行的大格局。规范立德树人目标和内容,科学设置德育课程。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全面构建立德树人工作新格局。

  打造新时代立德树人坚强阵地。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好《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等鲜活教材,引导学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的深厚感情和殷切期望,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讲好习近平总书记心系老区苏区人民的故事,讲好“三明实践”故事、三明和明溪红色故事。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使明溪教育成为立德树人的坚强阵地。

  二、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统筹推进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深化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打造一体化育人模式。实施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提升工程,加快补齐思政课专职教师建设短板,健全完善符合思政课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职务(职称)评聘标准。统筹推进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推进新时代学校文化建设,加强学校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课程文化、环境文化和网络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红色文化进校园活动。

  全面提升中小学德育工作质量。深入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统筹中小学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影视教育及研学实践教育等,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创建德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建设一批中小学德育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德育工作品牌。健全完善中小学校心理教育、预防、咨询和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落实心理健康课程,保证心理健康课时。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绿色校园建设,将生态环保、绿色节能、循环经济理念融入教育过程,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动学校普遍建设林则徐禁毒宣教室。加强反恐警示教育和宪法教育,落实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健全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共青团工作力度,推动激励中小学校全面规范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将少先队、共青团工作作为单列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标。

  完善“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落实好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帮助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积极拓展延伸学校育人功能,推动学校育人向课外延伸、向校外拓展。发挥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的作用,加强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宣传,推动家长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强化政府教育职责,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落实社会协同育人责任,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发配置的政策体系。加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之间的互动、衔接及协同,构建学校和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协同育人格局。

  三、全面推进实践育人机制

  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创造性劳动。发挥在劳动教育中家庭的基础作用、学校的主导作用和社会的支持作用,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推动劳动教育与学科教学、校园文化、家庭教育、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发挥劳动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分类推进中小幼劳动教育体系。规范建设实践导向、理论支撑、五育融合的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强化安全保障,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形成我县具有鲜明特色的研学体系。发挥校外教育场所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劳动教育质量监控与督导评价,科学构建劳动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学生劳动素养、社会实践评价制度,将实践教育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体系。

  四、优化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配齐配强体育教师,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加强体育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大力扶持校园足球等各类体育社团发展。健全体育锻炼制度,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组建体育兴趣小组、社团,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扎实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扎实有效地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的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体育锻炼、优化办学条件、改善用眼环境、加强监测筛查、实施家校联动、建立健康档案等举措,多方联动,合力共促,加强监督整治,力争降低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率0.5个百分点,降低新发近视率。

  实施美育提升行动。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开展好中华经典诵写讲、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展演、“书香墨香”校园及新时代特色学校建设等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县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建立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培育一批学校美育优秀教学成果和名师工作室。推进评价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专栏2: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重大项目

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每年开展至少一次思政教师培训,小学高年级以上配备专职思政教师,每年遴选一批中小学思政课示范课。

劳动教育强基工程

积极推进农耕劳作体验,县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整合学校周边资源,建设蔬菜园10亩、果园24亩、中草药园8亩,作为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场地。分学段开设劳动体验课程:小学阶段开设明溪本地特色小吃制作——客秋包;初、高中阶段开设平整菜地、种植、收割等田间季节劳作体验。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工程

推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全面达标,各校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建立县心理健康辅导站,每年开展一次全县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和家庭教育讲座。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推动省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学校建设。

校园体育

提升工程

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深化足球教学改革,构建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力争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7所以上,新创建全国篮球特色学校或排球特色学校1所,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降低新发近视率。

校园美育

提升工程

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高雅艺术、进校园及艺术展演等活动;创建5所“书香墨香”等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打造1个有影响力的中小学生管乐团(民乐团)、合唱团等艺术团。

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

中小学、幼儿园可积极推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幼儿园每学期组织1次以上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以上亲子实践活动;中小学每学期组织1次以上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第四章  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高质量作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时代主题,对标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构建公平、优质、便捷、多样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助力每一位学习者拥有出彩机会、享有品质生活、成就幸福人生。

  一、高质量发展15年基础教育

  (一)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结构。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引导各地根据人口发展变化、新型城镇化推进和乡村振兴等情况,科学预测学前教育供求情况,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的原则,优化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逐步做到“广覆盖、保基本”。全面落实新建小区同步配套、使用幼儿园有关政策,抓好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乡镇中心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建设,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停办、闲置、改变用途的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就近入园需要。

  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占比。落实《三明市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九条措施》,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第二幼儿园改扩建、第三幼儿园新建等公办园项目建设,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40个以上,不断提高公办园就读占比。落实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推进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积极扶持民办园普惠发展。持续提升偏远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走教试点工作,让更多的农村适龄幼儿在家门口就便就近入园,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施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政策。

  稳步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课程实施和教育行为,科学安排幼儿生活,避免幼儿教育“小学化”。深化幼儿园达标创优工作,通过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统筹推进各级示范幼儿园和省级保教改革项目培育建设,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继续抓好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精准帮扶工作。

  (二)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规划,构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中小学布局,实施一批城区学位增补计划项目建设,推动乡镇初中学生进城就读,形成城区小学“三足鼎立”、初中“两强竞争”格局。积极推进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全面完成“两项督导”评估、省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国家、省级质量监测,推进我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100%以上学校通过管理标准化评估。

  推动义务教育办学改革发展。持续推进小学“强基”、初中“壮腰”工程,深化基础教育“总校制”改革力度,适度扩大改革试点面,突出办学质量提升,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落实省义务教育发展“试验区”培育建设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等文件精神,实施教育教学行为规范行动计划,提高作业管理水平,规范考试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推动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鼓励开展研究性、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推进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探究和学习的兴趣,提高学习能力,丰富人文底蕴,培育科学精神。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协同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补齐城乡教育发展的短板,实施城区学校扩容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生“幸福成长工程”,提高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水平。组建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持续推进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的全覆盖,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落实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落实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培育建设一批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突出教学质量导向,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健全评价监测体系,坚持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发布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提高监测结果应用效益。加强教改项目培育建设,强化教改成果运用,完善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奖励机制,推广基层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成果。

  (三)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持续推进高中“筑梦”工程。贯彻落实《福建省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出台“筑梦”工程考核评估办法,引导县一中在人文、科技、数理、语言、艺术、体育等若干领域开展特色创建,探索特色运行机制,推动形成学校优质特色发展。科学复习备考,加强全方位教学视导。推动一中与城关中学、二中建立协作关系,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着力推进一中达标创建。实施一中达标创建工程,加大在教师岗位设置、经费补助、招生入学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力度。2024年完成县一中新址迁建项目,满足2400名学生寄宿需求。支持并完成县一中2025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创建工作。

  深入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组建高中学科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高中课程教学改革规划研究与指导,总结推广我市已有的课堂教学改革典型和经验,在保持中国传统教学优势的基础上推动育人为本的教学改革,不断探索自主、合作、探究以及项目式学习、深度学习、场馆学习、跨学科学习、创客学习等多样方式。

  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前瞻性、适应性研究,完善选课走班,分层教学管理模式,研究并指导一中建立适应选课走班需要的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学分认定办法。扎实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生涯规划指导工作。

专栏3:高质量发展15年基础教育重大项目

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

组织开展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公办园建设项目约4个,规划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0.97亿元,新增学位810个。

实施中小学项目建设工程

计划组织实施小学建设项目3个、中学建设项目6个,规划总建设面积13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6.7亿元,缓解大班额及学位缺口问题。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

提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水平,100%学校通过管理标准化评估。规划实施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学校治理规范化和法治化。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计划

推进高中“筑梦”工程,完成明溪一中省一级达标高中创建及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建设任务,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二、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协同育人。用足、用好《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政策措施,发挥“三明学院—明溪县新材料产教融合教学点”作用,支持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设置等具体教学工作,研究解决专业与产业不匹配问题,着力服务地方产业发展。

  (二)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认真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改进和完善中职学校各专业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优化信息化教学环境,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参与闽西南区域职业教育协作,加强院校合作、校企对接,定期开展师资交流、学术研讨、区域联赛、实习实训、联合办学等活动。

  (三)打造一支专业化师资队伍。逐步招考有企业实际经历的师资,鼓励专业教师参与企业实践锻炼,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和质量。建立健全中职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制度,以培养中青年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加强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打造一批有职教特色的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不断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建立就业创业协同育人新机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课程;改革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强化实践平台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建立评估体系。

专栏4:建设现代职业教育重大改革项目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1所高水平现代中职学校,对接产业转型升级建设1-2个高水平专业,1个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能力和水平。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明溪县职业中学公共实训基地、“二元制”项目落地改革。

  三、促进教育包容发展与机会公平

  (一)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加强和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建设,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发挥县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深化实施“医教结合”实验和普特融合教育试点工作。有计划开展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与指导、送教上门等教师专项培训,在各级教师,校长的继续教育培训中增加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知识课程,引导和支持教师进修学校开设特殊教育研讨或者专题讲座。县级财政依法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并逐步提高,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合理提高并落实城关中心小学特殊教育班的教职工编制。

  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嘱托,传承“一段歌声:残障孩子也能拥有美好的未来”动人故事,全面落实视力、听力、智力特殊教育课程方案,推进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在特殊教育教材中的应用,积极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加强学校德育课程建设,提高学校德育水平。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完善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课程体系,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办学实力。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促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全面健康发展。

  (二)构建全民终身学习现代教育体系

  拓宽终身学习通道。建设福建开放大学明溪学院,搭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支撑平台。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制度,促进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支持县开放大学和职业中学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扩大新型产业工人和高素质农民培训规模。鼓励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人员参加线上继续教育培训。

  完善终身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工作,实施社区教育机构提升计划,加大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建设。建立各类学习型组织评价制度和推广机制,推动部门、行业分类制定学习型组织建设标准,促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具体化、规范化和系统化。重视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开展多样化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推进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能力和语言素养。推进城市语言服务资源建设,开展区域和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监测,提高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人群规划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创新开展推普宣传教育,到2025年全县普通话普及率达到92%。

  (三)推动社会力量办学规范健康发展

  实行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土地划拨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在税费方面依法给予减免。稳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健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监管机制。

  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健全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规程,完善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督监测机制。严格监管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行为,规范民办学校融资行为。

  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坚持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强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质量、收费等方面管理,优化义务教育公民办结构,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坚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严格审批制度,强化常态化监管,依法依规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强化收费公示和预收费监管,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做好培训广告宣传等管控,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家长和学生合法权益。

  (四)巩固教育扶贫成果

  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在五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教育扶贫政策和措施惠及每个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继续推进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

  (五)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办法。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招生新机制。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改革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中招制度,县一中招生名额不低于毕业生人数的50%,定向生名额按成绩和生源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增强教育服务城市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落实县委、县政府“一企一策”与教育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企业“一企一策”职工培训机制,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照顾。优化县域教育布局规划,加快推进14个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能力。

  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平就学升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不断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实行高中阶段学校向随迁子女同等招生政策。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加强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人员配备,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

专栏5:促进教育包容发展与机会公平重大项目

特殊教育提升工程

组织实施城关中心小学特教班环境改善计划,添置专业设备,聘用专职教师。

终身教育发展计划

实施终身学习资源开发计划、社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加强终身学习课程资源、特色网络课程的开发,建设1所示范性社区教育基地,办好明溪开放大学。到2025年全县普通话普及率达92%。

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稳步推进民办学校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加强民办学校年检制度管理,加强办学质量与财务管理监督,常态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和困难学生精准资助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教科书、作业本扩大到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寄宿制学校扩大到全县农村学校。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扩大资助范围。

第五章  强化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

  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全面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

  切实加强党员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定期开展理论武装轮训,每年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确保到2023年党员教师普遍轮训一遍。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研究制定我县《贯彻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党的建设。

  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充分利用三明红色文化、抗战文化、客家文化等教育资源,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爱国爱乡、献身教育。

  大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规范,常态化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签订师德承诺书,发掘师德典型、弘扬楷模精神,形成强大正能量。严格落实教育部教师职业行为三个《十项准则》,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师德师风督察力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

  (二)加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大农村教师培养。依托省内高校特别是三明学院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委培生培养计划,为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的“本土化”教师,优先解决紧缺学科教师短缺问题。实施新教师三年培养计划,开展全科型教师和转岗教师培训,为农村中小学培养一支留得住、教得好的教师队伍。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和课程体系,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邀请省内外教育专家和名师名校长来明授课,让更多教师受益。加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深化培训模式和内容改革。完善名师名校长、优秀年轻校长培养工程,实施名师名校长、优秀年轻校长及后备干部梯级培养计划。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2.5%的标准核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有计划拨付专项经费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培养。

  进一步加强研训机构建设。加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构建我县基础教育科研、家庭建设研究和师训的新平台、成人教育、家庭教育和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基地。推进教科研与职业培训一体化、教师培养与专业发展一体化。大力加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教研人员准入制度、考核制度和激励制度,努力建设高水平教研队伍。到2022年,实现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

  (三)打造高素质学前、特教、职教教师队伍

  建设高素质善保教学前教师队伍。实施学前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幼儿园园长、乡村幼儿园教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建设一支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队伍。

  建设高素质复合型特教教师队伍。实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计划,重点开展医教结合专项培训和从事融合教育教师培训,突出复合型师资要求,提高普通教师对随班就读特殊学生的指导能力,提升残疾学生全纳教育水平。

  建设高素质“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依托高水平院校、大中型企业、省级公共实训基地、试点产业学院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健全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和“访问工程师”进修制度,弘扬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落实市级职业教育优秀教学团队遴选、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教坛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和教育教学名师等评选工作。到2025年,力争培养2名省级专业带头人、成立1个市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对获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的,除省市补助外,县级财政再给予2万元资金补助。

  (四)优化师资配置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创新和规范教师编制管理。统筹用好全县事业编制资源,加大管理创新力度。按照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编制,编制要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强化现有编制总量内,根据实际需要探索建立中小学临时周转编制专户,积极盘活事业编制存量,统筹一定数量编制向教师队伍倾斜。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鼓励返聘优秀退休教师补充人员不足,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无法增编的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实行同岗同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中职学校可从总编制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自主聘用兼职教师,由同级财政核定补助经费。

  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将机构编制部门按校核定的事业编制或人员控制数和人事部门核定的教师职称岗位职数,统一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使用。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深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乡镇内走教制度,县级财政予以相应补贴。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制度。鼓励支持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积极推进城乡、山海师资对口帮扶协作。

  完善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把好“入口关”。建立教师退出和定期注册制度,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实行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制定实施紧缺学科急需教师引进指导目录,加大引进力度,适当放宽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降低门槛,对报考人数不足的急需紧缺学科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教育引进人才政策待遇的具体措施及办法。

  (五)健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提升教师社会地位

  健全大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持续将教师纳入县文明奖、平安综治奖等综合奖励发放范围,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外,利用非工作时间承担由学校组织或批准的课后服务等,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适当提高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师代课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落实中职学校班主任考评奖励。继续实施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解决和改善外地教师住宿条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职业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健全和完善教师评价和晋升制度。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推动校长队伍建设从行政定级向专业评定转型,拓展中小学校长职业发展空间,打造专业化校长队伍。关注年轻教师、骨干教师职称评聘问题,健全以师德表现、实践能力和教学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机制,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资历的倾向,增强教师工作积极性。

  强化正向激励机制,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科学制定教师绩效考评方案,完善正向激励机制,细化教师教学、班主任工作、培优补差等激励措施,进一步鼓励先进、树立正气。追加的学校奖励性绩效总量,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实行差别化发放,体现优教优酬、多教多酬。

专栏6: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重大项目

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免费师范生培养项目等,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工程

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建设工程,推动县教师进修学校研训一体化发展,服务和支撑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推动数字时代的教育创新

  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教育新基建工程,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提升学校网络条件下的基本教学环境建设水平。推进校园基础设施环境的智能化改造,推动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入智慧教育教学环境建设。

  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为基础,依托各类智能设备,积极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研究和示范,构建智慧学习支持环境,推进全县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

  支持乡镇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乡镇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在建设经费和政策及各项信息化试点名额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开展信息化应用交流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推动从技术应用向能力素质拓展,使之具备良好的信息思维,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要求。

  加强网络安全工作。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统筹部署,强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配合各级网信、网安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

  三、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统一教育事权和财权,完善地方政府教育投入督导、公告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投入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教育经费预算安排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与管理。新增财政教育投入向教育倾斜,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普通初中的10倍,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根据办学需要和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力争“十四五”期间,各类教育财政预算生均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改革完善教育投入结构。完善非义务教育学生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适时调整学费(保教费)标准。健全学前教育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建立普通高中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完善职业教育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筹措经费的机制。

  完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实施全口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推进编制县级以上教育经费中期预算规划,强化中期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建立教育经费管理会商机制,由财政、教育部门共同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方案;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更加适应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加大教育投入的科学规划和研究论证,健全拨款咨询审核制度和经费监管机制。加强教育经费使用与管理的绩效评价。

第六章 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建规范化水平。推动教育系统健全党建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逐级构建党建工作指导、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工作机制,抓实做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建立稳定的党建经费保障和基层党务工作激励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项目带动,创新党建平台载体。加强教育系统统一战线工作,促进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女、关工委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强化教育分级统筹管理。加快完善分级管理、地方负责、县乡(镇、街道)共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参与学校建设的作用。落实以市为主统筹规划建设、学校自主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管理体制。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完善政府教育治理方式,更多地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使学校成为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享有充分的权利和承担应有的责任。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明确政府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学校过多、过细的直接行政干预。逐步建立教育行政绩效评估体系,加大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教育项目模式,创新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方式。围绕教育评价等改革,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完善各级专家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在服务教育行政决策、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型机关建设。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能,推进教育行政部门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重大决策中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重大教育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利用互联网等互动平台征求公众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教育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强化教育行政执法检查,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积极会同人社、市管、民政、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健全教育领域矛盾纠纷处理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和支持广大师生和家长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办学制度体系,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健全章程制定制度和执行机制,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各类学校要依据章程自主办学,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加快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积极参与创建“福建省法治教育示范校”。完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以师生为本的学校管理制度,依法组织和实施办学活动,规范办学行为、教学行为和管理行为。依法自主管理学校事务,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学校与政府、举办者的关系,健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校长依法管理学校机构、人事、经费、教育教学、校产等事务的职权和责任。完善校内民主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作用。探索建立校务委员会制度,发挥决策沟通、议事协商、监督评价功能,规范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及规程,加强家长对中小学事务的参与和监督。

  三、切实维护和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持续推进安全治校,全面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健全管理体系,编制修订校园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隐患整改。强化安全教育,定期开展防火、防地震、防地质灾害等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加强与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联系联动,适时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到2022年,全县“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健全完善安全课程体系,建设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深化学校安全教育教学研究,开发优质课程资源。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做好校园反恐防暴防范工作。加强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构建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新型校园治安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依法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稳定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维稳“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开展防溺水、防诈骗、防性侵、消防、交通、校园欺凌等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

  四、健全教育督导机制

  加强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设,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系。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健全机构设置,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完善教育督导问责和保障机制,推进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开展“互联网+督导”,建设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

第七章  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完善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机制

  健全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发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职能作用,构建党对教育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力量。完善党建引领教育事业发展工作机制。推进中小学校党的领导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融入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学校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学校课堂、讲坛、论坛、网络和培训机构可管可控,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领导权。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巡查、督查落实、干部考核、执纪问责等制度。

  建设教育系统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岗位锻炼、轮岗交流,到艰苦地区和复杂岗位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鼓励引导干部到基层教育一线建功立业。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教育系统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类学校党组织提高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能力和定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推进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对党忠诚老实。推动把政治标准融入制度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深化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一线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三、大力提高教育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

  健全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工程。坚持党建带团建、队建。根据办学规模、党员人数等,持续加强经费、人员等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将党建工作成效纳入政府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夯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基础,强化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功能,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激励约束、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等规定,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探索构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党建共建、结对帮扶机制,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

第八章 落实规划实施机制

  一、明确实施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部署,实行分工负责。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各乡、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本地区、本单位教育事业发展,形成上下结合、共同推进的局面。

  二、加强考核评估

  要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强化实施中期监测评估,将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督政和督学相结合,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绩效奖励、资源配置、干部考核和奖励问责的重要依据。各乡、镇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人大、政协关于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

  三、强化舆论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各类学校要努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教育宣传部门组织策划能力,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规划的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各乡(镇)、单位贯彻落实规划的思路、举措、方案,挖掘树立教育战线先进典型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 

《关于印发明溪县“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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