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综合执法公示制度(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6-08-14 16:54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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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我县农业综合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 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9〕39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明溪县农业综合执法公示制度》。目前,已形成公共征求意见稿,为集思广益、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一、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5日,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方式

  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mxxnyzfdd@163.com

  2.反馈电话:0598-2813732

  3.邮寄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749号,邮编:365200。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期待您的参与,欢迎您来建言献策!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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