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2025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拟补助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明溪县委办公室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明委办〔2025〕13号)《明溪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农水〔2025〕186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人员对已申报补助的项目进行核实和实地验收。现将合格的拟补助项目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7天(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5日),如有符合条件未申报项目,请于公示期内完成项目申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项目补助,对拟补助情况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
联系人:小杨,联系电话:0598-8753953。
附件: 明溪县2025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拟补助情况汇总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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