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2025年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和退塘还粮拟补助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5-12-10 11:39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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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稳定发展2025年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明政办规〔2025〕4号)、《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明溪县2024年稳定粮食生产(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2024〕58号)精神,经营主体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验收,2025年全县共完成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面积635.61亩、退塘还粮98.63亩。经研究,确定山垅田复垦复耕种植水稻相对集中连片10亩(含)以上,每亩补助1300元;山垅田复垦复耕种植旱粮作物相对集中连片10亩(含)以上,每亩补助1200元;退塘还粮种植水稻相对集中连片10亩(含)以上,每亩补助300元;现将2025年明溪县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实施主体原镜清、邓法天等19个、退塘还粮实施主体罗永强1个,共拟补助资金83.3577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12月16日,若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电话:0598-8753880)反映。

  附件:2025年明溪县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和退塘还粮拟补助资金一览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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