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2023年“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遴选的通知

日期:2025-11-07 11:50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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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域内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6号)精神,我局于2023年6月21日组织申报并开展明溪县2023年“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福建沃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沃林“福九味”中药材加工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67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50万元)因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经公司研究决定,已提交自愿退出报告放弃150万元项目补助。

  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现遴选一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对明溪县2023年“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进行调整,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和单位于2025年11月11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出申请,原则上申报项目的总投资不得低于放弃项目原计划总投资670万元,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申报要求等按照《明溪县2023年福建“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明委振兴组〔2023〕3号)规定,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联系人:郭先生,电话:8753953。

  附件:1.明溪县2023年福建“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

  2.明溪县2023年福建“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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