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华大厦小区商业部位玻璃破损维修项目公维金支取情况公示
明溪县欧华大厦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及维修费用
由于欧华大厦小区商业部分二楼有玻璃破损,影响业主出行安全,需进行维修更换,维修费用:6200元,由于部分店面未出售及部分业主未缴交公维金,因此仅允许提取2700元。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范围
欧华大厦小区商业部分共58户,建筑面积3392.42平方米,本次工程费用将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范围内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中支取。分摊情况及业主确认情况详见附件。
相关业主对该笔公共维修资金申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如公示期内如无异意,我局将按照公示金额拨付该笔资金。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5日
联系电话:0598-8751116
地 址: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846号
附件:欧华大厦小区商业部分破损玻璃维修更换项目公维金分摊情况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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