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审核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明溪县科技局、明溪县财政局、明溪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科〔2024〕5号)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企业研发投入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21〕13号)要求,明溪县科技局委托福建中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全县申报2023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的9家企业研发费用进行了评估核实(《审计报告》(CPA中信达专审字〔2024〕第 1256 号)。经县政府同意,对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紫杉园生物有限公司、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瑞明德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美士邦精细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市卓跃氟硅有限公司、福建瑞博奥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市锦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2023年度研发投入进行补助。现将审核评估结果(见附件)及此次审核产生的审计费用3.68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共计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科技局反映,提出异议时应当有清晰而明确的理由,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备核实。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异议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凡匿名异议、超期异议或无具体理由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明溪县科学技术局
通讯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88号(邮编365200)
联系电话:县科技局0598-2813458(科管股)
附件:2023年度9家企业研发费用投入明细表
明溪县科学技术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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