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农业水价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三明市水利局三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各县(市、区)农业水价改革总体实施方案(2018-2025)的批复》(明水农电〔2019〕11号)和《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2021年度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开展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县试点灌区执行的实际情况,起草了《明溪县农业水价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收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5月8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一)电子邮件反馈:mxfgj@126.com;
(二)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价费股(雪峰镇民主路459号),邮编:365200。
(三)联系电话:0598-2861632,联系人:彭秀环。
附件:《明溪县农业水价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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