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明溪县烟草专卖局关于《明溪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合理配置市场资源,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烟法〔2024〕5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本局在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多次的专题讨论后,结合明溪县实际,研究形成了《明溪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福建省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879号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编:365200)。来信请注明“《明溪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143870777@qq.com。
3.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0598-281005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
附件:《明溪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明溪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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