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溪县侨乡国有林场与27个贫困村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开展合作经营的公示公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研究明溪县侨乡国有林场与村集体开展森林资源合作经营暨林票发行事宜的纪要》〔2021〕80号文件精神,明溪县侨乡国有林场提供部分优质商品林与全县27个贫困村集体共同开展合作经营,27个贫困村涉及的资金为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19万元和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5万元,合作经营的森林资源面积共计5073亩。
附件:1.明溪县侨乡国有林场与全县27个贫困村集体共同开展合作经营资金明细表
2.森林资源合作经营山场一览表
明溪县乡村振兴办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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