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12-29 16:06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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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0万元(见附件),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扶持重点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支持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支持今年因灾受损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夏坊乡李沂村)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强化资金监管
  有关乡(镇)要按照《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时须在拨付支票摘要栏上规范填写相应的财政监管编码(CZJG040040040)。要结合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将需求的项目按程序纳入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强化项目资金监管。要规范扶贫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村集体经济等项目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2.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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