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11-26 11:26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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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0〕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主要用于支持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重点帮扶对象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每户补助标准为0.2万元,全县现有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重点帮扶对象48户,共需补助资金9.6万元,缺口的0.6万元从2020年度县级财政扶贫资金调剂使用,各乡镇要尽快将资金拨付到户到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18〕5号)有关规定执行,注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绩效。

  附件:1.2020年度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重点帮扶对象扶贫资金分配表
         2.2020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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