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市扶贫开发协会系统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全市扶贫协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明扶协〔2020〕11号)文件精神,对我县2020年市扶贫开发协会系统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从即日起5日,即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3日。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明溪县扶贫开发协会反馈。
明溪县扶贫开发协会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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