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补贴资金的公示
各客运企业:
根据《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道路客运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 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交规[2023]2号)和《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的通知》(明交规[2023]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我县申报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补贴资金车辆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场所为明溪县政府网站、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公示期间,社会及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实名举报。举报应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举报人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若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县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598-2813466,寄送地址: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邮编:365200。公示期满,如无反馈意见,将按规定予以申报。
附件:1.明溪县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考评明细表
2.明溪县农村客运地方财政保障落实情况表
3.明溪县农村客运车辆核定座位数、实际运营月数明细表
4.明溪县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考评明细表
5.明溪县城市公交地方财政投入情况表
6.明溪县城市公交车辆信息明细表
7.明溪县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运营补贴考评明细表
8.明溪县新增更新巡游出租汽车明细表
明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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