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明溪县总决算公开

日期:2018-07-20 11:51 来源:mxcz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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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

  由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召开,因此,2017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采用预计数向县人大会报告,与决算数存在差异(详见附表):

  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加1908万元,主要是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税收收入增加181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比预计数增加3662万元,主要是省对市县财政下移财力及加强绩效管理考核奖励增加148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年终结算增加647万元、扶持贫困地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增加743万元;

  3.调入资金增加1494万元,其中:基金调入1494万元;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09万元;

  5.一般预算支出比预计数增加8403万元,主要是为加快支出进度,将年底下达的专项资金及时拨付项目单位,其中:夏阳溪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1120万元、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基本农田保护补助资金664万元、全民健身中心及体育中心看台改造建设65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640万元、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494万元、新能源公交购车补助450万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400万元、污水垃圾处理土地整理327万元、传统村落保护300万元、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捆绑专项100万元;

  6.上解支出比预计数增加241万元,主要是专项上解增加241万元;

  7.调出资金增加156万元;

  8.预算周转金减少10万元,其中:预算周转金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万元;

  9.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比预计数增加1831万元,一是年终结算时将2014年及以前年度上级结余结转专项资金700万元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取消基金科目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该科目对应的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137万元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预算结余比预计数减少1161万元,主要是加快省市专项支出进度;

  11.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比预计数增加113万元,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183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5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增加22万元,上级补助减少18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减少69万元;

  12.政府性基金支出比预计数减少2026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减少452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增加8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5万元、其它支出增加1004万元(省市专项)、债务付息支出增加50万元、调出资金增加1494万元,收支调整后年终滚存结余比预计数增加2089万元;

  13.社保基金收入比预计数减少101万元,主要是保费收入增加88万元、转移收入增加4万元,利息收入减少7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减少48万元、其它收入减少72万元;

  14.社保基金支出比预计数减少49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增加148万元、转移支出增加5万元,丧葬抚恤支出减少107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减少95万元,收支调整后年终滚存结余比预计数减少52万元。

  其他收支情况与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所作的报告相同。

  (一)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支情况

  1.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决算

  (1)2017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01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9700万元的101.67%,超收495万元,比上年增收1908万元, 增长6.75%。加上上划中央收入14715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44910万元,同比增长5.78%。

  (2)上级补助收入95125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33284万元,专项补助收入61841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150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1500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12169万元。

  (5)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9402万元。

  (6)调入资金1494万元。

  (7)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09万元。

  全县收入合计183694万元。

  2.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决算

  (1)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支出95547万元(县级支出6404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315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2210万元的93.48%,比上年增支16718万元,增长21.21%。

  (2)上级专项支出61413万元。

  全县公共财政支出合计156960万元,比上年136276万元增支20684万元,增长 15.18%。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增支11400万元、中央调资及年终绩效奖励等增支4300万元、上级专项增支3966万元。

  (3)上解支出3241万元。主要是体制上解2526万元(含两院2171万元),专项上解715万元(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专项上解218万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上解102万元、消防远程供水排涝系统购置经费上解88万元、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部分上解67万元、精准扶贫上解57万元、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上解51万元、高喷穿刺臂消防车购置经费上解41万元、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资金28万元、上缴省级就业调剂金22万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扣款21万元、省级统筹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上解1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扣减9万元)。

  (4)调出资金156万元。

  (5)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9402万元。

  (6)增设预算周转金-10万元。

  (7)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1万元。

  支出合计171580万元。

  3.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全县收入合计183694万元,支出合计17158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2114万元。其中:专项结转下年支出12114万元,累计净结余0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全县基金收入决算(均为县本级)

  (1)全县纳入预算管理基金收入18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8550万元的101.25%,比上年增收5393万元,增长40.28%,比向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统计数增加138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增加5275万元(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入库增加1120万元,补充耕地指标资金入库增加4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4319万元。

  (3)调入资金156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7412万元。

  基金收入合计30668万元。

  2.全县基金支出决算

  (1)全县基金支出195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50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90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其他支出131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3550万元的144.03%,比上年增支4399万元,增长29.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安排的支出增加4800万元。

  (2)调出资金1494万元。

  基金支出合计21010万元。

  3.全县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全县纳入预算管理基金收入合计30668万元,支出合计2101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9658万元。主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80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58万元,污水处理费25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186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09万元,旅游发展基金5万元,彩票公益金20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665万元。结余基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有2家,分别是福建省宏源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县物资总公司(含所属及控股企业)。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滚存结余0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省上要求,2017年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范围。2017年我县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0589万元,占年初预算11112万元的95.29%,加上上年滚存结余资金6685万元,收入总计17274万元。2017年我县社保基金支出完成10112万元,占年初预算10168万元的99.45%。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7162万元。

  (五)县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决算

  1.县本级财政收入决算

  (1)2017年县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192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22018万元的99.55%,比上年减收232万元,下降1.05%,比向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统计数减少298万元。县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1920万元,加上上划中央收入9475万元,县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31395万元,同比下降4.23%。

  (2)上级补助收入95125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3284万元,专项补助收入61841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150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1500万元。

  (4)乡镇上解收入3257万元。

  (5)调入资金1494万元。

  (6)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9402万元。

  (7)上年结余收入12169万元。

  (8)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09万元。

  收入合计178676万元。

  2.县本级财政支出决算

  (1)2017年县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支出88849万元(含地方政府债券支出3150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94718万元的93.8%,加上上级专项补助支出46609万元,支出合计135458万元,比上年118029万元增支17429万元,增长14.77%,主要是受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调资及年终绩效奖励等增支的影响。

  (2)上解上级支出3241万元。

  (3)补助乡镇支出16484万元。其中财力补助下级支出1680万元(体制补助1200万元,结算补助480万元),专项补助下级支出14804万元(专项补助14414万元,村(居)委会运转转移支付补助390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9402万元。

  (5)调出资金156万元。

  (6)增设预算周转金-10万元。

  (7)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1万元。

  支出合计166562万元。

  3.县本级财政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县本级财政收入合计178676万元,支出合计16656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2114万元,其中:专项结转下年支出12114万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1万元,比上年增加585万元;专项结转12114万元,比上年减少55万元;累计净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六)政府债务举借规模、使用、偿还情况

  2017年年初全县债务余额1085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7013万元、专项债务1527万元。经省政府批准,核定我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70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172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321万元;核定当年新增债务限额31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1500万元。

  2017年全县新增债务3150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1500万元。债券资金已于当年全部拨付用款单位,具体项目为:莆炎高速公路明溪城关至枫溪段资本金11000万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药谷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1500万元、大焦至上坊段绿道项目建设3000万元、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建设500万元、城区道路及污水供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1700万元、雪峰消防站建设项目1810万元、物流园项目建设1000万元、人武部设施建设338万元、文化体育旅游等民生事业项目建设1577万元、实验小学搬迁(含附属幼儿园)1500万元、平安明溪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项目扶持490万元、明溪县雪城线公路(滴水岩红色旅游公路)改建工程1000万元、消防大队信息中心建设45万元、武警中队设施建设40万元。此外,2015年结余新增债券资金510万元于2017年拨付扶贫办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项目扶持。

  2017年全县偿还债务21248万元,其中:置换债券置换债务9402万元,自行消化债务11846万元。置换债务具体为:2017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9380万元(高速公路建设3笔资金合计7380万元、生态工贸区建设2000万元);福建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亚行贷款二期项目(福建省宏宇牧业有限公司)22万元。自行消化债务主要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款3011万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款1545万元、污水处理厂及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款2185万元、河滨公园建设1190万元、紫岭坪廉租房A.B幢工程款720万元、县水利局防洪堤欠款1308万元、乡镇债务清理偿还913万元,其他零星工程欠款合计974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8790万元,占我县债务限额的80.78%,严格控制在省上核定限额内。债务余额中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5720万元,占全县债务总额的97.42%。全县综合债务率为73.29%,低于国际公认债务率警戒线。从还款期限来看,2018年-2020年到期偿还的债务分别为6730万元、11680万元、14342万元,财政偿债压力逐年加大。

  (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2017年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183万元,其中:财政专户存量1957万元、部门存量977万元、省市专项239万元、预算周转金10万元;2017年累计使用1876万元,其中:补充稳定调节基金248万元,金家路路面改造及数字城管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458万元,公安、消防、武警装备购置等355万元,公交运营亏损补贴203万元,林业二类调查200万元,政府大院零星改造166万元,环保空气自动站建设149万元、乡镇敬老院改造96万元;2017年年终结余资金1307万元;以上结余资金已于2018年使用完毕,其中:迎宾大道街道整治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699万元,文明县城建设225万元,公安、纪委扫黑除恶及设备购置148万元,王桥粮库智能升级改造96万元,公交亏损补贴50万元、行政图书馆改造及机关学习中心设备购置等89万元。

  二、2017年财政工作情况

  2017年,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和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着力支持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补齐社会事业短板,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着力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1.财政收入稳中向好。面对经济增速放缓、中央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等增收难题,财政部门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第一要务,严格落实收入责任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财税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凝聚征管合力,深挖增收潜力。2017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0195万元,比上年增长6.75%,增幅居全市第五位。

  2.向上争取资金成绩显著。积极做好财税体制改革等政策研究,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信息,围绕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准确把握国家、省市产业发展和财政扶持补助政策,积极策划、上报、对接项目。全年共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994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7%,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31500万元,比上年增加11400万元。有力地缓解我县财政支出压力,较好地支持了明溪社会经济事业发展。

  3.民生重点支出保障有力。2017年全县民生重点支出132692万元,占财政支出的84.54%,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2339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78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1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11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316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848万元,新增财力持续向民生重点支出倾斜。

  4.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成立了明溪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应急)领导小组,在控制债务增量的同时,通过追加县级偿债支出、债券置换、清理债务部门存量资金、减少支出、处置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将政府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省政府核定限额内,逐步降低债务风险。

  5.各项财政改革稳妥推进。一是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税收征管、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体现公平”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县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从2017年起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财力保障,奖补并行”的新一轮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在全额保证乡(镇)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基础上,对乡镇基本运转、民生等刚性支出给予基本保障。二是认真做好财政扶贫资金整合优化试点工作。为确保完成脱贫目标任务,本着资金使用“精准、高效”原则,2017年财政扶贫整合资金4945万元集中用于结对帮扶、产业培育、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个重点项目。三是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扎实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严格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组织做好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及推广应用工作。

  6.不断强化监督职能。一是开展扶贫资金检查。2017年,我局通过上下联动检查、配合市级重点检查、县“回头看”检查、“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涉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5个部门及9个乡镇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明溪县2015-2016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开展“三公”经费检查,促进单位规范执行。三是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切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7.抓好机关队伍建设。一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去年制定1个基本制度、3个控制办法、13个操作规程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了《明溪县财政局内部控制检查办法》、《明溪县财政局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明确具体来源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和内容,进一步明确权力实施的合法性,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并对有关行政权力进一步进行细化和量化。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出台了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工作意见》。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各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及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良好的财政队伍形象。

  从决算情况看,2017年全县财政及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为加快我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难度加大;二是政策性刚性支出不断出台财政收支矛盾加大;三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四是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管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下阶段财政工作重点

  1.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紧紧围绕年初预算目标抓收入,逐月按旬分解任务,动态跟踪收入进度,及时提醒差距较大的乡镇,督促其尽早采取措施补齐缺口,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跟踪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入库情况,确保收入及时入库,坚持大小税源一起管,大小税种一起抓,在抓好重点税源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流动性税源,平稳消化上年收入基数,降低财政收入的波动性。

  2.抓紧财政支出进度。按照省财政厅支出进度考核的要求,落实支出进度通报制度,督促乡镇和部门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将预算执行工作做细做实。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将资金化零为整,集中财力补短板、保民生,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共享水平。

  3.抓实政府债务管理。增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意识,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机制,摸清债务底数,做到心中有数。定期开展债务风险的分析和财政承受能力的评价,动态掌握债务风险状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债务风险。定期监测隐性债务变化情况,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政府债务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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