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明溪县夏阳乡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明溪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明财〔2017〕132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夏阳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制订全乡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
(二)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服务功能。
(三)负责全乡建设的规划管理,促进小城镇建设的发展。
(四)负责制订全乡教、科、文、卫、综治、计生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五)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原则,负责维护全乡社会稳定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夏阳乡现有17个机关行政股室,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人员编制数64人,实有人数35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夏阳乡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完成税收收入任务729万元,完成支出预算556.25万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收入征管力度,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2016年,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财政工作当作重头戏,定期召开财税部门专题协调会,认真分析财税形势,协调企业税收征纳关系,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三农”投入力度落实惠农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地方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确保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完善农村新设施,培育农村新农民、营造农村新环境作为财政研究和探索的重要课题,财政资金向“三农”、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方面倾斜,全力以赴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惠农政策,进一步做好对涉农的各项补贴工作,加大对涉农补贴政策落实的力度,全部通过“一折通”发放;积极向上争取修路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及时调整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足额安排五保供养经费和最低生活保障配套资金。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财政各项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为适应公共财政的需要,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努力促进财政管理规范化。一是在预算管理方面,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明显增强;在财政管理方面,认真抓好政府财务管理,特别是公用经费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公用支出明显下降;三是优先保证人员经费的安排,保证工作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促进了政府财务规范化管理。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夏阳乡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0.11万元,本年收入2764.01万元,本年支出276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2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2764.0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03.01万元,增长3.87%,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649.01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115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76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103万元,增长3.87%,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644.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0.06万元,公用支出354.18万元。
2. 项目支出2119.76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76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35万元,增长9.29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人大事务(科目)9.2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19万元,下降55.93 %。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科目)380.9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6.64万元,增加12.24%。主要是工资福利、三公经费等支出。
(三)税收事务(科目)3.2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09万元,下降64.51%。主要是经费减少。
(四)群众团体事务(科目)3.2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24万元,减少314.11%。主要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减少。
(五)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科目)40.2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5.92万元,下降39.54%。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减少。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57万元,减少26.17%,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51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98.51万元,增加96.8%,主要是民生项目支出和人员经费增加。
(八)节能环保支出(科目)17万元。主要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环境整治。
(九)城乡社区支出(科目)7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1.13万元,增加93.59%,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与项目支出增加。
(十)农林水支出(科目)139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48.19万元,增加89.54%,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与项目支出增加。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科目)1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科目)20万元。主要是公用支出。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8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科目)5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3.58万元,增加62.19%,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及农村危房改造增加。
(十五)其他支出(科目)15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9万元,增加83.23%,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3.6万元,同比下降29.05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49%。
(二)公务接待费2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人员下乡及客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56批次、接待总人数3648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4.36%,主要是:八项规定后压缩公务招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1768万元,比2015年减少47.05%,主要是:2015年有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4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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