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共青团明溪委员会、县科协、县贸促会: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县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二、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
三、宣传重点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突出宣传“尚德守法、共享食安”的主题。
(二)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织密织牢食品安全责任网。
(三)食品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对从业人员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崇俭重信正面典型,弘扬尚德守法行业风气,鼓励食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标准提升践行“共享食安”承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食品企业依法依规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实施风险清单管理,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严格履职尽责,加强检查执法,严惩违法犯罪,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行业协(学)会等发挥桥梁纽带、引导督促、自律监督作用。
(五)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持续巩固反食品浪费成果,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推动公众形成文明理性消费习惯。
(六)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积极营造社会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七)各有关部门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新成效。
四、活动安排
(一)县级层面。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县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见附件1)要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二)乡镇层面。各乡(镇)食安办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农村和水利、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下属单位或派出机构以及各行政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专业机构、新闻媒体,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诚信从业、技能培训等主题宣传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扎实做好筑牢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等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作为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层面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自身职责,制定本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要积极落实宣传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各项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三)注重活动实效。统一使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网络、通讯、微信、微博以及公交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各部门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五进”(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互联网)活动,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延伸到全年度。同时,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认真总结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于9月29日前将活动小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联系人:张祺,电话:8758367,电子邮箱:mxsab@126.com。
附件:1.县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2.202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县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组织参加省、市级层面开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根据省市级宣传活动通知的安排,积极组织各级各部门参加各项主题宣传活动。
二、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的宣传活动
(一)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结合明溪实际,拟举办2025年明溪县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成功举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
2.活动时间
2025年9月26日上午8:30-11:00(如遇极端天气改期举行)
3.活动地点
明溪县河滨路拱桥北广场
4.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加单位:县检察院、法院,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工信局、文旅局、发改局(粮储局)、住建局、县科协。
5.现场布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现场总体布置
6.主要活动内容
(1)现场集中宣传
各参加活动的单位分设1个展位,现场发放食品安全、健康养生、疾病预防、防灾减灾、低碳减排等宣传材料及宣传物品,并解答群众咨询。
(2)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
开展“你送我检”体验日活动,对消费者购买的蔬菜、水果、肉类等产品的农残、药残等项目进行快速检测。进一步发动群众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引导消费。
(3)义诊服务
聚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生命安全、老年健康等主题,卫健系统做好义诊服务。
7.有关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单位实际提前准备好宣传横幅、资料、展板等,并于活动当天提前10分钟到位做好准备。
(2)请县融媒体中心安排一名记者报道。
(二)发送短信宣传。拟发送食品安全宣传短信3万条。
(三)开展有奖知识竞答。根据市级安排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活动,鼓励公众进行网上答题,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
(四)制作宣传品宣传。拟制作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折页和宣传物件(雨伞、布袋、围裙)等进行分发。
(五)实施开门搞整治。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请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适时公布整治成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认同感。
(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与学校(园)互动合作,到学校(园)给学校师生上一堂生动的食品安全知识课,提升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七)开展“我是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人”沉浸式体验活动。联合县教育局邀请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零距离”体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直观了解校园餐食加工制作各环节食品安全情况,听取学校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部署,并发放问卷调查表,收集邀请对象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并积极落实,不断增强公众对校园食品安全的满意率。
(八)食品安全工作特色短视频宣传。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拍摄食品安全宣传短视频,宣传我县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成效等,提升群众的知晓率、满意率。
(九)LED屏滚动宣传。发动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和食品生产、销售、餐饮企业,行业协会等利用各自单位的LED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消费提醒提示、反食品浪费等滚动播放,提高宣传覆盖面。
(十)通过网络宣传。依托网络媒体平台,不间断地推送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相关内容;积极发动县局科股室人员撰写稿件,踊跃向主流媒体投稿,推送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等。
三、县直各部门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县直各部门根据各自系统上级部门安排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附件2
202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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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宣传形式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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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出动人员数(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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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材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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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现场咨询活动(场/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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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展出宣传展板、悬挂标语(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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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媒体报道宣传(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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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播放科普公益广告及 LED(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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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互联网专项宣传活动及参加人数(场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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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食品安全讲堂、讲座、培训(期/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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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举办网络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场/参加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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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展其他食品安全专项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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