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林业局关于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1-07-07 11:04 来源:明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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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相关股室、各林业站:

  为有效管控野外火源,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市公安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林业局关于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明森防指办〔20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7—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明溪县林业局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明溪县林业局

2021年7月7日
 
明溪县林业局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林事用火、野外吸烟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力维护我县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三、组织领导
  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毅 明溪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马霖 明溪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颜源涑  林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林曦碧 林业防灾减灾股股长
  饶金才  造林股股长
  晏禧福 效能办主任
  刘毅峰 森林资源管理股股长
  叶伟光  资源站站长
  罗秀丽 计财股股长
  张发清  城关林业站站长
  冯淑琴  瀚仙林业站站长
  卢发坤  胡坊林业站站长
  肖进强  沙溪林业站站长
  刘建金  夏阳林业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林志辉  盖洋林业站站长 
  吴昕景  夏坊林业站站长
  杨庆成  枫溪林业站站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防灾减灾股,负责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1.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林事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不严格。治理林事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对违规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2.“防火码”推广和应用情况。重点治理“防火码”推广应用积极性不高、进展缓慢的情况,督促各地重点提升“防火码”卡口总数量、卡口启用率、卡口扫码总量,把“防火码”作为野外火源管控及火情事后追责数据支持的有效抓手,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1.重点打击林地林区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等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规行为。
  2.严查去冬今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森林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二)聚焦重点发力。加强网格化管理,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 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充分运用智能监控、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三)把握特点规律。认真研究分析火灾成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 持续推进、常抓不懈,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四)务求治理实效。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深入一线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树牢鲜明导向,明确奖惩措施,顶格处罚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内的违规用火行为。
  (五)强化警示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依法用火宣传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对影响较大火灾要成立专案组,依法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 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专项行动宣传影响,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野外非法用火违规犯罪线索, 凡举报线索经查实的,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敦促涉嫌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严惩。
  (六)推进制度建设。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管控相关规定和技术规程,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火源管理措施和手段,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野外施工作业管理,既为野外生产、生活性用火提供方便,又要把野外违规用火坚决堵住。加快“防火码”在隐患整改、火险预警、宣传警示等方面的深化应用试点,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的能力,实现“小码大用、一码多用”。
  (七)加强信息报送。各林业站分别确定一名联系员(见附件1),于2021年7月25日前上报;10月10日前报送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 防灾减灾股于12月3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附件:1.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方案联络员名单
     2.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3.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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