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1-05-13 11:47 来源: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涉企收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从严查处涉企收费违规行为,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根据《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市监价监〔2021〕3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树立涉企收费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作为,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全力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彰显减费治乱决心。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群策群力,协同推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推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扎实开展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收费重点整治。联合发改、住建、电力等部门,开展清理整治,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全面规范落实收费政策要求,停止收取明令取消和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推动降低偏高收费标准。重点查处: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违法收费行为。供水供气价格清理整治工作具体要求见《全省供水供气价格清理整治工作方案》(附件1)。

  (二)认真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清理整治。联合银保监部门,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推动商业银行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商业银行自查自纠、退费整改。重点查处:明令取消、暂停或减免项目继续收费等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行为;不落实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不履行价格承诺行为;开展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行为;利用贷款优势地位捆绑服务并强制收费或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行为等。

  (三)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监管。重点检查具有一定行政资源和垄断性的中介机构,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政策,严禁行政机关将其自身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及中介机构在行政审批、补贴申领等过程中捆绑服务、强制收费等行为。

  (四)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持续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地方,要继续对具有法定职责、承担行政部门委托或授权职能、与政府部门尚未脱钩的,以及企业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行业协会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查处:依托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以及转嫁政府部门委托事项费用等行为。

  (五)加强交通物流领域收费监管。密切关注交通物流价格动态,加大对公路收费监管力度,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督促企业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货代、堆场等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

  联合发改、住建、银保监、财政、国资委、交通、民政、电力、供水供气等部门,梳理收费政策,摸清监管底数,收集问题线索,厘清问题清单,制定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前)

  通过发送通知、媒体报道、发送提醒告诫书等方式,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宣传。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特别是以上五个整治领域的涉企收费主体,要督促其落实收费主体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要主动规范、及时清退、整改到位。

  (三)重点抽查阶段(6月20日前)

  根据前期调研摸排、自查自纠等实际情况,集中执法力量,对水电气、商业银行收费、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交通物流等五个领域开展重点抽查,严肃查处涉企收费违法行为。

  (四)整改提升阶段(6月30日前)

  梳理汇总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促被查单位立即整改,以违规收费问题清单或执法建议函等形式向被查单位主管部门反馈,要求主管部门按照举一反三的原则,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对照检查,主动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全面规范收费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规定动作,精心组织部署,统筹执法力量,迅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集中开展涉企收费政策宣传,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动态,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对涉企违规收费“零容忍”的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密切配合,发挥合力。要加强沟通协作,发挥条线联动优势,形成条线监管合力。同时要主动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与发改、住建、交通、民政、银保监、电力等部门沟通联络,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抓好落实,突出实效。省局将于6月中旬组织全省交叉检查,请务必高度重视,将抽查工作按照要求作实做细,抓好落实,突出实效,迎接全省交叉检查。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应于7月2日前将专项行动书面总结和《2021年全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1个典型案例通过OA报送至市局价监科。

 

  附件:1.全省供水供气价格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2.涉企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

     3.2021年全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


附件3.xlsx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