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0-03-09 08:54 来源: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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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结合本局具体工作实际,县局制定了《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6日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更加突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主线,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维护良好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加强打击传销社会综合治理,提高直销监管效能,努力实现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一是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行业领域不正当竞争执法。当前,在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重要时段,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案件。要加大对医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力度,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二是加强对网络监测、消费投诉等数据分析研判,加大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力度,力争在查处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在执法办案中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倡导公平竞争理念良好环境。同时,要积极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工作。

  二、探索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一是了解掌握企业对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有针对性指导相关企业增强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举措。二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产品研发产业等为重点,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制度,开展不定期走访交流,加强企业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联系。三是根据企业反映相关案件线索,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查办力度,努力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三、进一步做好反垄断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及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二是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组织开展有关线索核查与排查,加强公用事业、建材行业、机动车检测、二手车等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持续保持对原料药领域垄断现象的高度关注和线索核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一是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列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考核指标和政府绩效考评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为契机,加大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为全面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下坚实工作基础。二是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工作沟通交流,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查机制与审查流程,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贯穿到政策措施起草、出台的全过程,确保审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建立面向市场主体反映有违公平竞争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督促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及时废止或修改完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四是继续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2019年度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开展清理工作。

  五、严厉查处传销违法行为

  一是有效发挥打击防范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沟通交流、信息共享、配合协作和执法联动,结合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传销违法行为。二是以防范和打击网络传销活动为重点,认真落实总局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充分运用总局、省局网络传销监测结果和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加大对网络传销案件线索排查和查处力度,有效遏制网络传销高发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六、持续开展无传销创建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将无传销创建工作列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和文明城市创建考评重要内容的工作部署,在去年开展“创建无传销示范点”的基础上,积极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持续做好打击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加强打击传销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打击防范传销社会共治等基础工作,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深入开展,努力提升创建成效。积极探索“无传销网络平台”建设,群防群控,齐抓共管,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全面防控传销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七、规范直销行业经营管理

  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以查处会议培训、广告宣传等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大直销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与直销相关的各类违法行为,促进规范经营。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将查办的案件信息及时录入总局综合业务系统中的直销监管信息系统。二是指导规范经营。通过组织直销企业开展约谈、完善台账和会议管理、实地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合作方、关联方等的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抓好《三明市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和经销商经营行为指引》贯彻落实,做到守法规范诚信经营。三是持续推进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加强直销企业相关舆情的防控化解工作,促进我县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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