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发布2024年明溪县农业经营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的公告
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为稳定我县粮食生产,提高粮食单产,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采取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方式、提高技术到位率,提升粮油单产水平,请全县有种植意愿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以下要求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对水稻相对集中连片面积300亩以上、油菜相对集中连片面积400亩以上的主体。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水稻单产比当地平均亩产提高8%以上、油菜单产比当地平均亩产提高5%以上,辐射带动项目县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0.29万亩次。
2.承担水稻单产提升项目和产能区项目主体及产能区项目所在的村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明溪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生产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3.生产经营主体开户许可复印件(个人提供社保卡)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申报流程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填报项目建设申请表,项目所在村、乡(镇)逐级推荐,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推进小组审核,门户网站公示。
本项目实施方案沿用《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明溪县农业经营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水(2024)42号文)。
联系人:陈爱美 联系电话:0598-8753883
附件:2024年明溪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月14日
2024年明溪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所在乡(镇)村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银行账户 (开户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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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面积 (亩) |
土地流转面积 (亩) |
作物种类 |
目标单产 (斤/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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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单产的 关键技术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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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承诺 |
本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报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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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委会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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