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溪县2022年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拟补助对象的公示
1、2022年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拨付对象(每户补助10万元):明溪县小叶家庭农场、明溪县成斌家庭农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拟拨付对象(每户补助10万元,每户配套6.67万元以上):明溪县福春家庭农场(配套6.9万元)、明溪县恒晟家庭林场(林业)(配套6.7万元)。
2、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拟拨付对象:明溪县惠农植保专业合作社,补助30万元。
公示期为2022年8月22日—8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8—2813732
电子邮箱:mxny3732@163.com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