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溪县2022年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拟补助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2-08-22 17:32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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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8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闽农综〔2021〕162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闽农综〔2021〕160号)精神,经前期政府网公告、通知各乡镇业主申报、所在乡镇农技站推荐、局务会研究,现将明溪县2022年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拟补助对象公示如下:

  1、2022年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拨付对象(每户补助10万元):明溪县小叶家庭农场、明溪县成斌家庭农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拟拨付对象(每户补助10万元,每户配套6.67万元以上):明溪县福春家庭农场(配套6.9万元)、明溪县恒晟家庭林场(林业)(配套6.7万元)。

  2、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拟拨付对象:明溪县惠农植保专业合作社,补助30万元。

  公示期为2022年8月22日—8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8—2813732

  电子邮箱:mxny3732@163.com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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