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2023年省级预算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拨付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3〕35号)文件精神,我局聘请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对2023年省级预算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经专家现场核验,福建卫祥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已按照批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验收予以通过。现拟对验收通过的1家企业拨付补助资金,具体金额如下:
序号 |
养殖企业名称 |
金额(万元) |
1 |
福建卫祥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
160 |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8天(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598-2813732,mxny3732@163.com。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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