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老旧房屋电气线路隐患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3-31 09:55 来源:明溪县枫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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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为深入吸取近年来各地农房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整治我乡农房火灾隐患,扎实开展“平安枫溪”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共明溪县委 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农村火灾防控遏制“小火亡人”火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2020〕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农村老旧房屋电气线路隐患改造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线路改造时间安排 

  从2020年3月16日起开始进行改造,4月底前完成全乡60%线路改造,5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造工作,6月底前完成验收和补助工作。 

    二、线路改造范围  

  1、对辖区所有木质、土木和砖木结构房屋的老旧线路进行详细摸排建档,针对我乡辖区内常住居民唯一住房的老旧线路进行改造,不是唯一住户的限期整改,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实行断电处理,并发放安全用电告知书和粘贴安全用电须知。   

  2、全乡所有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老旧线路由乡政府统一改造(除政府统一安置的以外)。 

  3、督促寺庙及公共场所,存在电线外包破损严重、负荷严重不足、铺设不规范或线材、设备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4、辖区内企业需按乡里制定的标准自行进行电路改造,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三、线路改造标准 

  1、配电箱标准 

  每户必需配备配电箱1个(内含2P断路器1个,2P漏保1个,1P断路器4个,分照明、插座、卫生间、厨户4路回路)。 

  2、电线标准 

  (1)表下进户配电箱采用截面积为6平方毫米的铜线。 

  (2)卫生间、厨房采用截面积为4平方毫米的铜线。 

  (3)插座采用截面积为2.5平方毫米的单芯铜线。 

  (4)照明采用截面积为1.5平方毫米的单芯铜线。 

  3、插座、开关标准 

  应选用具有国家3C认证、质量合格且具有一定防火功能的产品。 

  4、套管保护标准 

  (1)采用PVC阻燃管进行保护,不得有电线外露。 

  (2)采用铜芯护套线的,分路电线截面积标准不变(参照第2点电线标准)。所有接线处必在86盒内完成,并设置盖板。 

  5、基本配置标准 

  每间房间配备一个灯头、一个插座(五孔)、一个开关。 

  6、施工要求 

  套管、无露线;有配电箱、有漏保、断路器;整体美观安全;原有老旧电线一律由负责改造的电工拆除,不能再利用。 

    四、补助标准和程序 

  1、补助标准 

  (1)采用PVC套管、铜芯线改造的,经验收合格的补助700元/电表户。 

  (2)采用铜芯护套线的经验收合格的补助500元/电表户。 

  (3)补助时间:2020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特殊情况由乡政府研究决定。 

  2、资金拨付办法 

  根据各村摸排上报的户数和房间数,先预拨50%资金到各村。验收合格后再按照上述补助标准全额拨付到位。补助资金由乡财政所下拨给各村,再由各村补助到户。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老旧房屋电气线路隐患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安全的氛围,确保老旧线路应改尽改。 

  2、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制定改造方案,严密组织、责任到人,认真做好我乡农村老旧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要挑选技术过硬的电工实施作业(各村选的电工要先改造一户作为样板,经乡里验收合格后,才能全面实工)。挂村领导、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要加强改造过程的宣传、组织、监督,供电所要做好技术指导,积极参与各村组织的施工与验收工作。 

  3、注重质量,规范有序。各村要高度重视本次农村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工作的材料质量,必须采用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产品。施工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施工、安全作业,并保证施工进度。

 

  枫溪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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