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发放2022年度第二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含社保补贴)公示
根据《转发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明溪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17〕153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按规定设置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保或城居保)的,按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拟发放2022年度第二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含社保补贴)合计536080.30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9日-7月26日
公示电话:2813553
附件:明溪县2022年度第二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含社保补贴)公示花名册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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