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已达到退休年龄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的公告

日期:2020-10-30 10:58 来源:明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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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闽社险中心〔2020〕6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确实保证参保职工按时足额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请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含缴费不足十五年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死亡人员),于2020年12月05日前到明溪县社会保险中心(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望相互转告为盼!

  咨询电话:0598-2862670、0598-2862155

 

  

  明溪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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