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普法 金色护航

日期:2024-09-27 17:36 来源:明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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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金秋时节,正值农忙时期,明溪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走进田间地头,就地开展金秋护农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护航秋收生产。 

  护航田间收产,乡村“法”味浓 

  “阿姨,今年收成怎么样?” 

  “ 还不错”,农户看着稻田里满地刚刚收割下来的金色稻子笑嘻嘻地说。 

  近日,城关司法所“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走进明溪县城关乡罗翠村,利用农户歇息空隙向他们发放普法宣传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有趣的法律故事,将法律“硬道理”变为“家常话”,结合现实中的法律案例,在田间以案普法,向农户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同时,提醒农户在田间进行秋收活动时的一些注意事项,要注意防火,不焚烧秸秆,防止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向农户强调因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护航合理晒粮,安全记心间 

  针对少数农户把扫帚、铁杈、石头等随意围在路上,占用道路“圈地晒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产生矛盾纠纷的现象,“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走进辖区随意晒粮多发地进行巡回走访,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民法典中针对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于违法晒粮者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由占用者非法占用道路活动引起的交通事故致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非法占用者应当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涉及刑事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本次巡回走访中共走访农户20户,劝导违规占道晒粮3户。通过这次巡回走访,有效提升了农户合法晒粮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护航果农权益,守护好“丰”景 

  “要是收购方欠我们果款不给该怎么办?要不要写欠条?” 

  秋风徐徐,果园飘香,9月20日,城关司法所“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走进明溪猕猴桃、百香果采摘园,针对果子种植、销售、运输等环节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向果农们开展普法宣传,特别是在销售环节涉及果款收不回来等情形下的维权手段,向果农提醒要保存好相关的交易凭证,比如合同、收据等,可以先协商解决,通过订立补充协议,写欠条等方式进行约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果农们听完频频点头。同时,“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以案释法,为果农们讲解了几个法院判例,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用真实的案例为果农们分析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示果农们诚信经营,并提供相应的防范建议。“真的很感谢你们,不然我们遇到这些问题都不知道怎么办?”一位果农激动地说。 

  接下来,城关司法所将持续把“法治”的秋风吹向田间地头,悉心守护秋收金色“丰”景,夯实法治通道根基,助力基层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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