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拨乌云” 望见平安好“枫”景

日期:2023-11-27 09:42 来源:明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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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情是缠绕在我心中的‘乌云’,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拔开它,真的非常感谢你们...” 11月6日上午,明溪县盖洋镇某村村民夏某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办实事 情系百姓解民忧”字样的红色锦旗送到盖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用这种最直接、最真挚的方法表达了自己对调解员帮助其化解矛盾纠纷的感激之情。

  遭遇困难寻帮助,纠纷调解陷僵局

  2023年10月,正在山上劳作的夏某被汪某误伤,导致夏某肺部受伤,事发后汪某第一时间将夏某送医治疗,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夏某及其家人遂找到盖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盖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决定受理。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夏某因肺部受伤导致无法干重体力活,近期情绪低落,对未来的生活比较迷茫,调解员及时对其进行安抚。夏某表示,虽然汪某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将自己送到医院,但因为其伤到肺部,身体恢复后也会留下后遗症,考虑到今后的生活问题,遂提出20万元的经济赔偿。汪某家属表示,在夏某受伤期间,其积极配合支付了夏某全部医疗费用,但由于汪某今年刚盖了新房,没有多余的钱进行赔偿,目前只能先给予10万的赔偿。

  准确把握争议点,三次调解终化解

  面对双方差距较大的诉求,调解员适时展开“背对背”调解。调解员认真研究案件情况,以释法讲理的方式分别向双方阐明法律责任、权利,让双方形成合理预期。同时,抓住焦点进行突破,从法、理、情三方面入手,让双方冷静思考、决定。首先,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地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其次,调解员又从理和情两方面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同村情谊、赔偿能力和责任等角度进行了沟通。经过调解员不懈的努力和前后三次耐心地调解,最终汪某家属愿意提高赔偿金额,夏某也做出让步,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善思巧行促调解,情系百姓解民忧

  此次调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差距较大,互相不肯让步,这给调解增加了难度。调解员准确地把握争议焦点,融情于法,根据当事人的情绪状态把控调解节奏,及时切换调解思路,将双方对赔偿金的期望值引导至合理限度,达到顺利调解的效果,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向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维系了同村情谊,也让一方当事人未来生活有所保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面锦旗,代表了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高度认可,也是“人民调解为人民”的最好体现。下一步,盖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以这面锦旗为动力,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努力践行“枫桥经验”,不断创新调解机制,用心用情用力夯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基础,充分发挥调解亲民、便民等特点,融法、理、情于一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行政的力度和温度,夯实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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