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爆破作业人员资质是怎样规定的?

日期:2019-05-16 15:15 来源:明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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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请问法律对爆破作业人员资质是怎样规定的?

  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 990-2012)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 991-2012)从2012年6月起正式在全国统一施行。相关内容已由公安部向社会公布,可在网上查询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咨询。按照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有关通知要求,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必须符合相应条件并与涉爆单位确定正式的劳动用工关系,由所在地地级市公安局考核、发证,凭证上岗。爆破作业人员证件全国通行,其作业范围与其证件所载所在单位的合法爆破工程应一致,不能随意挂靠在其他单位实施作业。爆破作业人员需要更改单位的,应根据相应条件提供劳动人事变更的资料,由发证公安机关审核并重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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