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案例】村里有一间“特殊的诊所”——法律诊所
“今天我继续和大家说说《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利的一些相关规定...”在盖洋镇村庄里的说事评理点中,法律明白人向村民开展普法宣传。这里的说事评理点不仅经常开展普法宣传,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畅通村民诉求表达渠道,调处基层矛盾纠纷,村民都说这像一间“法律诊所”。
村民王某某与汤某某是左右邻居,汤某某承包的一片竹林在王某某家后山的上方,两家中间有条小山坳形成的路,汤某某每年砍伐的竹子都需要通过这个山坳进行运输。王某某家因儿媳妇“坐月子”需要补充营养,故将山坳处通行路段围起来养鸡,一直未进行拆除,致使汤某某等村民需绕远路进山,围栏的鸡自由了,汤某某的心却郁闷了。调解员在一次“巡诊”中发现汤某某的问题,于是主动“上门就诊”。
经过现场了解,这条道路不仅汤某某在使用,也是全体村民上山生产劳动的必经道路。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王某某,于是调解员运用情理法三管齐下的方式,与王某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员首先对王某某进行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当诚信、友善,互帮互助…其次,调解员又进行了法律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经过调解员多番利弊分析以及普法宣传后,王某某最终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并同意将鸡棚拆除,恢复道路以便汤某某和村民进出通行。“这块‘心病’,今天总算释怀了,现在不用绕远路,方便多了,真心感谢你们的帮助...”汤某某激动地说着。
一个个小小的说事评理点,就像一间间诊所,法律明白人、调解员就是这些诊所的“医生”,他们通过上门服务,定期、不定期开展入户“巡诊”,对症下药开出法律“处方”,“治疗”群众的大事小事。
“巡诊”,精准把脉“开良方”。村调解委员会安排法律明白人到“说事评理点”,围绕村民关心关注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贴合群众现实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与村民面对面交流,掌握群众思想动态。
“接诊”,即时服务“暖民心”。村民以“唠家常”的方式,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调解员在听民意的过程中反馈、预警矛盾纠纷信息,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和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会诊”,疑难问题“大解决”。司法所定期收集调解案件,对于无法及时处理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及群众反映、咨询较为集中的法律问题,联合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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