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支付宝内三十余万不翼而飞,盗用人竟是…
莫名收到消费短信,一查才发现淘宝账户竟已被盗用一年半,且绑定的支付宝账号里30余万不翼而飞,
这到底是为什么,让我们继续往下看
……
案件回顾
2018年4月,刚满18周岁的花花应聘到陈老板所开设的淘宝店做客服,由于工作需要,陈老板将自己的淘宝账号和支付宝账号交给花花使用。
2018年6月,花花离职,抱着侥幸心理使用陈老板淘宝账号给其游戏账号充值,发现陈老板未改密码,可以直接使用该账号进行支付,为了不被陈老板发现,花花每次在交易完成后立即将淘宝订单删除。
陈老板是电商,平时的交易流水非常大,竟没发现淘宝账号被人盗用。接下来的时间里,越发大胆的花花就不停地盗用陈老板的淘宝账号给自己的游戏账号充值,直到2019年12月2日,陈老板发现被盗,修改了密码,花花无法再登入陈老板的淘宝账户才作罢。
一年半的时间,花花共盗用了陈老板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323309.52元,并全部充值到其开设的网络游戏账号里。
花花于2020年1月7日被永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28日永安市检察院以花花构成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鉴于花花具有自首、退赃情节,永安市法院判处花花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支付宝、淘宝账号不要轻易外泄,如有特殊情况把账号密码给予他人使用,一定要设置本人手机验证码进行付款验证以及银行卡资金扣款短信提醒。他人使用完后,要及时修改密码,以防被再次盗用。如有发现资金出现异常,请立即报警处理,以免带来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法律小便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永安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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