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明溪于1470年(明成化六年)建县,旧称归化,是宋代著名理学家、“闽学鼻祖”杨时的诞生地,先后荣获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级森林经营示范县、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及中国红豆杉之乡、中国淮山之乡、中国黄腹角雉之乡、中国硒锌农产品之乡等多项国家级荣誉和品牌;森林覆盖率达82.13%,居福建省首位;矿产资源丰富,是“中国四大蓝宝石”产地之一;是原中央苏区21个基点县之一,毛泽东、朱德、彭德怀等老一辈革命家在这里战斗和生活过,毛泽东还写下了《如梦令.元旦》“宁化清流归化,路隘林深苔滑……”的光辉词章。
改革开放潮里不能没有绿色畅想曲,科学发展路上应有生态主题歌。明溪县委、县政府始终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质量。
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绿色生态经济开发区,持续培育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依托生态资源,积极发展生态硒锌农业、森林康养、观鸟旅游等产业,形成5大观鸟区域、5条观鸟精品路线,建成30多个特色拍(观)鸟点、12家观鸟民宿,成立7家观鸟合作社,被评为中国鸟网国际观鸟示范基地、中国候鸟旅居小城、观鸟绝胜全国四佳。
加强生态保护。严守三大底线,在全省率先完成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率先建成各乡镇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及视频监控平台;实施国际候鸟迁徙通道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建立鸟类资源智能检测和大数据平台,福建省首个省级湿地公园落户明溪。
探索生态机制。首创新型林业普惠金融产品“益林贷”,建立修复性生态司法联动机制,成立全市首个农信社“绿盈乡村服务中心”,在全国、全省率先实施“护鸟令”“珍稀树木保护令”。
打造宜居环境。全力打好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实行“以奖促治”政策,构建农村卫生保洁长效常态化机制,实现污水处理设施乡镇全覆盖,委托第三方规范运维已建52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国家级生态乡(镇)占比达100%,累计创建83个“绿盈乡村”,创建率达94.32%。
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领先,县乡饮用水源、国省控断面和8条小流域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地表水水质排在全省62个县级行政区第10名,空气质量常年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在全省58个县级城市中排名第3,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在全市排名第一,连续八年考评为优秀,全民生态环保意识不断提高,一个山青、水碧、天蓝的明溪展现在人们面前。
海峡西岸春潮涌,侨乡生态谱新篇。明溪将认真践行“两山”理论,通过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厚植生态优势,做实“生态+”文章,努力建设成为一个山川秀美、社会和谐的生态经济强县,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海西新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