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903-3000-2023-00019
- 备注/文号:瀚政〔2023〕45号
- 发布机构:瀚仙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1
为加强我镇辖区范围内土地巡查和矿山巡查工作,打击违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和非法采矿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进一步完善我镇土地巡查和处置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各村挂村领导、工作队、村干部及自然资源环保建设协管员组成各村土地巡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巡查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落实土地巡查责任。各村挂村领导负总责,各村工作队、村干部及协管员抓具体工作落实。各村包组村干部为土地执法巡查信息员,负责本组日常巡查工作,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各村协管员负责对本村全域开展全面巡查,并及时处理和上报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各村工作队负责将每月巡查情况汇总填表报送至瀚仙自然资源所及镇相关部门。
2.落实土地宣传责任。各巡查小组加大宣传力度,围绕耕地保护和土地相关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宣传。可采用小喇叭、巡逻车、横幅、张贴标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各巡查小组每月要报送土地宣传情况至镇政府办公室及瀚仙自然资源所,并附照片留底。
3.落实奖惩制度。将自然资源工作纳入各村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实施奖惩,并与村干部绩效、评先评优相挂钩(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落实违法用地整改责任。由镇纪委、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林业站、农技站、水利站、经管站、供电所、水厂等部门组成联合整改小组,根据巡查发现问题和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卫片”图斑等整改任务,落实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原则上在违法问题核实确认后两个月内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至镇政府办公室及瀚仙自然资源所。
5.落实打击非法采矿巡查责任。各村巡查小组应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加强重点区域的打击非法采矿巡查,一并上报至各村工作队处汇总反馈。
二、巡查区域
实行全面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全面巡查范围为本镇辖区11个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并实行每月零报告制度;重点巡查范围为辖区内所有耕地,并实行每半个月报告制度。由镇政府将当月报表于次月15号前函告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巡查结果报告处置
1.巡查人员对发现的违法或疑似违法现象,要第一时间报告各村工作队及挂村领导,及时按法定程序现场制止,并做好调查取证和下发法律文书工作。
2.违法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拒不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的,巡查小组要及时报告镇政府分管领导和镇长,由镇政府依法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或报告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巡查人员要将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和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巡查排查表上,参加巡查人员签字存档备查。
附件:1.各村土地巡查整改小组名单一览表
2.各村违法用地巡查表
瀚仙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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