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13-0300-2022-00009
- 备注/文号:明交〔2022〕62号
- 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09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运输企业:
为加强我县农村客运“墟天班车”和“预约客车”运营补助资金管理,根据《明溪县“村村通客车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及《明溪县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明溪县“墟天班车”和“预约客车”运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明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9日
明溪县“墟天班车”和“预约客车”运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农村客运“墟天班车”和“预约客车”运营补助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明溪县“村村通客车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及《明溪县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墟天班车”和“预约客车”运营补助资金是为实施我县“村村通客车攻坚工程”,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对参与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的运营经费给予保底补助的县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 “墟天班车”和“预约客车”运营补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县(乡)财政各按50%的比例予以保底补助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
现有“墟天班车”和“预约客车”运营补助资金每年82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41万元,各乡(镇)配套41万元。
第四条 “墟天班车”和“预约客车”运营补助资金的拨付方式:
“墟天班车”所需运营经费,以现有农村客运车辆平均每天所需的基本费用(经测算为479元/日,详见附件1)为基数,加上按1.2元/公里计算各条墟天班线所需的燃油费用做为保底费用(详见附件2)。
“预约客车”经营成本支出,包括驾驶员工资、车辆保险费、车辆检测费等基础费用(详见附件4),由县交通运输局核准审核后保底补助。
县交通运输局对各企业每季度“墟天班车”实际运营趟次、“预约客车”运营情况进行审核,企业应于次季度首月5号前向县交通运输局申报“墟天班车”实际运营趟次、“预约客车”运营成本及补助金额,同时提供车辆运行轨迹(无法提供运行轨迹时由受益村出据证明做为依据)和墟天班车”运营补贴审核表(详见附件3)、“预约客车运营成本审核表(详见附件5)。县交通运输局对企业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做为发放补贴的依据,按季拨付补助资金。
第五条 “墟天班车”和“预约客车”运营补助资金由县交通运输局实行专账管理,按照“统一管理、明细核算”的原则进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运营补助资金。
第六条 “墟天班车”和“预约客车”运营补助资金年末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七条 “墟天班车”和“预约客车”运营补助资金执行公开制度。县交通运输局应定期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农村客运车辆单车基础费用测算表
2.“墟天班车”单车成本测算表
3.“墟天班车”运营审核表
4.“预约客车”成本测算表
5.“预约客车运营成本审核表
6.“村村通”工程总测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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