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26-11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明安委办〔2023〕16号
  •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5
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明溪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5-25 15:4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23〕41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四、启动仪式

  5月31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厅指挥中心二楼主会场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我县应急管理局设分会场收听收看,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负责同志参会(具体参会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6月2日,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三明学院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乡(镇)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加强统筹谋划,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乡(镇)和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三)强化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

  “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相应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集中开展专题采访、组织专题报道,形成舆论阵势。设立举报奖励机制,通过官微、官博等各类平台载体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及“安全生产曝光台”、我省“安全生产曝光台”及“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四)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积极参与应急部组织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结合我县LED屏全覆盖安全宣传活动开展,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组织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

  (五)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各乡(镇)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六)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各乡(镇)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村庄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城市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七)创新公共安全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LED屏全覆盖宣传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重视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在城市出入口、主要干道、交通工具、大型公共场所采用LED电子屏、宣传栏、悬挂横幅、挂图等方式,持续设置宣传安全生产月公益广告、安全标语等内容,在主要新闻媒体、职能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相关内容,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具体方案见附件1)。

  (八)打造应急科普精品,建立征集推广长效机制。

  集聚应急科普资源,落实好向省应急厅融媒体等平台媒体推送工作,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创作与宣传,精心制作征集推广一批有地方特色、应急特点的动漫、短视频、H5等应急科普宣传产品,切实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向群众、全社会宣传,有效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技能。要求各乡(镇)、各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等内容,原则上每年提供1部以上本辖区本部门(单位)制作的公益宣传新媒体作品。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作为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方协调联动,扎实有序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二)持续营造氛围。为加强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并落实好全县“安全生产月”LED屏全覆盖宣传等工作,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促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好督促落实,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填报《全

  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见附件3),于5月26日前反馈县安办;并及时报送活动开展的好做法、视频和图片等资料;6月2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本辖区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4);各乡(镇)将计划于“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活动情况(见附件5),于5月26日前报至县安办。

  联系电话:2865587,电子邮箱:mxaj2863486@163.com。


  附件:1.2023年明溪县“安全生产月”LED屏全覆盖宣传工作方案

      2.2023年“安全生产月”宣传专项活动统计表

      3.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4.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5.各乡(镇)计划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重要活动情况表



  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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