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联勤联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李东维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 主 任:吕水根 副镇长、瀚仙派出所所长
成 员:余兴生 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党政办主任
谢圣苏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办主任
黄新财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残联理事长
揭伟经 镇财政所所长
冯春晖 劳动保障岗干部
吴锐军 镇项目办主任
张辰彦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梁隆秋 镇水利站站长
郑德兴 镇村建站站长
余梅燕 瀚仙卫生院院长
陆 勇 瀚仙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 慧 瀚仙司法所所长
冯淑琴 瀚仙林业站站长
陈文字 瀚仙农技站站长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镇消防所,所长由谢圣苏同志兼任,成员由消防专职人员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应本镇消防工作情况的措施、意见;
(二)组织制定本镇消防工作年度计划;
(三)指导成员单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协调解决全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六)提请镇政府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负责具体实施;
(七)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约谈机制;
(八)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九)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镇消防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指导,根据委托权限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活动,协调消防网格员开展各项消防工作,调度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参与灭火救援。
四、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研究部署全镇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议程由镇消防所报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会议原则上由主任组织召开,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代为组织召开;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提请上级部门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作,贯彻落实;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出席或列席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并参与研究协调有关议题;
(五)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或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有关事项。
各村、镇各单位要相应建立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瀚仙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