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4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五一”假期及前后时段(以下简称“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因素,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层层传导压力;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严抓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深入强化安全生产保障
要深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和隐患“清零”行动,加强对全县第三批重点安全风险管控点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消防、特种设备、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全面细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要针对“五一”期间群众出行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执法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要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停用。
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要与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三明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改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自查自改闭环管理,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和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值班值守工作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强化应急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地震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明溪县雪峰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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