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管理体系,建立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组成的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研究疫苗流通使用、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定期分析疫苗安全形势,会商研判疫苗案件办理、信息发布,组织制定并实施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出加强和改进疫苗管理工作的意见,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黄云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运峰 县卫健局局长
副召集人:温耿晖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付莉丽 县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李燕萍 县文联主席 部务会成员
王心宇 县委编办副主任
刘春桃 县发改局副局长
林 栎 县工信局副局长、科技局局长
郭林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天铮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永中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斌 县人社局副局长
谢文忠 县国资中心常务副主任
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卫健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1.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
2.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3.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专家参与。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4.联席会议不刻印章,如工作需要,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卫健局联合代章。
5.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文。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疫苗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明溪县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