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902-0100-2015-00025
  • 备注/文号:城政文〔2015〕38号
  • 发布机构:城关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8-26
城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关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技术员 时间:2015-08-28 10:14

 

城政文〔2015〕38号

 

 

城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关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城关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关乡人民政府

2015年826

城关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

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强化安全监管,推进依法治安,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1515号)的通知要求,决定从20158月至12月底在全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和推进明溪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

全面检查我乡管辖区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统称各单位)。突出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校车、客车、旅游包车和营改非客车等重点车辆,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的检查。

()矿山:重点打击无证开采、以非煤矿山名义开采共(伴)生煤炭;重点打击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小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等问题。

()粉尘涉爆:重点打击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证照不全、厂房违规设置及粉尘燃爆风险辨识、通风除尘、防火防水等防爆措施不落实问题。

()危险化学品: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违规运输以及危险货物的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证书,危货运输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不正确使用等问题。

()烟花爆竹:重点打击烟花爆竹企业储存仓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开工建设、施工许可证内容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肢解发包和恶意低价中标、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客运包车、三类以上客运班车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不按规定在指定接驳点更换驾驶人等问题。

()消防:重点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违规住人等问题,重点治理在生产场所、人员密集经营场所和有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险性区域内设置员工宿舍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5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

1.乡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县安委会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上报。

3.组织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自觉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11月底)

1.乡安委会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及已公告证照过期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责令其立即停产停业并向县安委会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上报。

2.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等方式,对矿山、粉尘爆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乡安委会组织各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二)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县安委会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等方面严格限制。

(三)严格检查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坚持综合治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乡党委、政府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一)全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在乡政府的领导下,由乡政府安委会统一组织开展,乡直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乡政府安委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办公室。

(二)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由乡安监站牵头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层面由乡公路站牵头组织;道路交通路面执法、消防、烟花爆竹企业储存仓库防爆、由城关派出所牵头组织;建筑施工由乡村建站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分工负责。其他乡直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附件:城关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城关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

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忠和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梁应兴 乡党委副书记

朱玉明 乡政府副乡长

李志强 乡政府副乡长

黄永峰 城关派出所教导员

卢长伟 城关工商所所长

成 员:罗智闽 乡党政办主任

郑 蔚 乡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安监站站长

庄铭伟 乡财政所所长

冯小群 乡民政办主任

陈洪禄 乡综治办常务副主任

谢水旺 乡道安办主任

梁金梅 乡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

黄日顺 乡水利工作站站长

罗祥全 乡农机站站长

赖六根 乡公路站站长

原建发 乡计生办主任

饶秋芳 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陈庆财 城关国土资源所所长

王彩萍 第三实验小学校长

王彬彬 城关林业站站长

 

 

 

 

 

 

 

 

 

 

 

 

 

 

 

 

 

城关乡党政办2015年8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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