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203-35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明市监〔2025〕13号
-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8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5年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8日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
2025年全县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落实“四领一促”工作要求,用好市场监管“工具箱”,切实履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公平竞争审查、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等职能,有力有序推动公平竞争治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一、加强重点领域竞争监管执法,推动市场竞争生态持续优化
(一)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一是强化民生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组织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突出整治虚假宣传为重点,开展老年保健市场“你拍我查”活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拓展问题征集渠道,深入排查夸大普通商品或服务的治疗功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保健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殡葬领域存在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加强医疗、教育、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商业贿赂和虚假宣传综合治理。二是深化开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穿透监管,依法查处直播电商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施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拦截干扰、恶意不兼容等涉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营造网络市场良好竞争生态。三是坚决纠治恶性竞争问题。加强企业商业标识、商业信誉保护行政执法,依法查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进行商业诋毁的行为;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四是增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有效发挥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协调机制、区域协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宣传防范等方面加强协作联动,推进行纪衔接、行刑衔接,增强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成效。
(二)加强反垄断问题线索排查。一是深化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根据总局、省局、市局部署,聚焦平台经济、自然垄断等领域,重点关注殡葬、医药、公用事业等市场竞争状况,通过受理投诉、信访反映、上级交办、集中排查等,多途径、多渠道搜集、发现、梳理、排查辖区内涉嫌垄断违法行为线索,配合省、市局做好各类垄断违法行为查处整治工作。加强常态化监管,结合落实反垄断执法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运用走访指导、普法教育、提示风险、提醒敦促、约谈等监管工具,加强对自然垄断企业、重点行业协会、政策制定机关等开展常态化监管和指导帮扶,增强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深化提质专项行动。根据总局、省局、市局部署,结合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和上级移交问题线索核查,严查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问题线索,进一步打破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坚决纠治不当干预市场行为。
(三)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以打击网络传销为重点,保持防范和打击传销高压态势,防范聚集式传销风险反弹,坚决遏制网络传销蔓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协同共治,强化传销案件查处力度,加强防范打击传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上下沟通联动,严格规范涉及传销案件管辖,认真按照要求做好传销案件报备、冻结申请备案和案件后续相关工作。二是加强涉传维稳风险隐患处置。强化“监测+执法”智慧监管,密切关注涉传维稳动态,加强涉传风险监测预警,及时研判涉传维稳隐患态势,落实风险防控举措,切实消除风险隐患。认真落实《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涉及传销投诉举报(监测)线索核查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处置涉及传销投诉举报(监测)线索核查行为,降低涉及传销案件的监管执法风险。三是加强防范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防范传销进校园、进村居等活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抵制防范传销的能力。四是开展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排查整治“回头看”。加强对直销企业监管,严惩重处直销企业未经批准从事直销等违法行为、允许挂靠方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违法直销或具有“拉人头”“入门费”特点和欺诈性质的传销行为。
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刚性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等,建立健全会审、抽查、举报处理、约谈等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内容,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五)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工作质效。一是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强化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对以政府或政府办等名义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认真按规定开展会审,确保“应审尽审”,提高审查质量,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形。二是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清理废除显失公平的壁垒障碍,破除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防止对微观主体活动的不当干预。三是围绕福建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指标体系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监测督导指标事项,结合中央质量督察、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和省、市公审办交叉抽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结果核查等有关工作要求,督促指导有关乡(镇)、部门对督查或抽查发现的问题政策措施及时整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原则,强化督查结果运用;组织开展政策措施抽查检查和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对发现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等问题的政策措施,及时制发《提醒敦促函》,督促指导政策制定机关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向市局报告。四是发挥好公审联席办督促、协调、指导作用,通过开展抽查检查、线索核查、制发工作提示函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和主体责任,促进履职尽责。
三、加强竞争合规宣传倡导,推动竞争合规能力持续提升
(六)加强公平竞争法治宣传。以形式多样的宣贯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等竞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的宣贯解读,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强化公平竞争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氛围。坚持以案释法,充分运用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指导和宣传培训,提升公平竞争理念和公平竞争审查能力。
(七)推进竞争合规指导“四进”活动。围绕公平竞争兴企、合规指导护企,持续推动竞争合规指导“进机关、进企业(平台)、进协会、进党校”,结合2025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等,全面提升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激发市场活力,营造一流市场化营商环境。
(八)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强企护链。健全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指导帮扶制度,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支撑作用,深入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指导帮扶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促进全县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助力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加强对我县探索建立生物医药产业商业秘密保护机制的总结、提升、推广工作,持续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维权保障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司的商业秘密保护协作,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司法协同保护;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办案指南》,规范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办案。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监管执法能力持续提升
(九)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加强我县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专家人才库建设,坚持在事中学,事中练,通过选送人才库成员参与省局和市局的重大案件查办、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公平竞争审查授课培训等实战训练,发挥人才库智力支持和专业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公平竞争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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