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03-35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明工信〔2024〕43号
- 发布机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4
三明市工信局:
为加快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耗,鼓励和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重点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2024]77号)精神,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烧结石灰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符合申报要求。该项目总投资约10230万元,主要建设两座400立方米机械化竖窑、烧结石灰仓、脱硫石灰粉磨储运系统、除尘、给排水、10千伏电源进线工程和变配电等,建成后年产烧结石灰18万吨(含4万吨脱硫石灰)并淘汰钢岩公司普立窑产能,预估节能量为4302tce,现将申报材料呈报贵局。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转报为盼。
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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