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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5-3500-2024-00006 文号沙政〔2024〕5号
发布机构沙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4-03-27
有效性有效
标题沙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溪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沙溪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索 引 号SM04905-3500-2024-00006
文号沙政〔2024〕5号
发布机构沙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4-03-27
有效性有效
标题沙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溪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沙溪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沙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溪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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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明溪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安委〔2024〕3号)文件要求,现将《沙溪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沙溪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沙溪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明溪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安委〔2024〕3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6项、市50项、县50项具体举措,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到2026年,全乡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各村、各安全生产网格、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和农村延伸,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实现优化。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乡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起数持续下降,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化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任务分工

  (一)乡应急办。统筹做好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动态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综合运用督导检查、晾晒通报、约谈提醒、挂牌督办、考核巡查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本村具体工作实际,明确重点整治工作,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具体任务清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取得积极成效。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在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1)压实领导责任。据《明溪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完善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将履行职责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加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

  2)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有关规定,进一步明晰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及具体任务,厘清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责任,并督促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并加强工作力量配备。

  3)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线上线下结合,分级分批分期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针对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房屋市政、水利水电、农业农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1)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严格落实国家制定、修订、提升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通过集中培训、入企宣传等方式,加大宣贯培训力度。2024年底前,充分学习运用国家、省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实际,强化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2)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治理。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硬措施。深化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建立并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系统。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开展重点非煤矿山专家安全会诊活动。

  3)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车辆运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配合县里抓好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4)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紧盯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寺庙等重点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乡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发动乡消防所、综合执法队伍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加强沙溪乡基层救援力量整合,推动片区消防力量提升。

  5)深化全乡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全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厉打击餐饮企业使用无3C认证标识、无熄火保护装置、无铭牌信息的不合格灶,使用橡胶管或塑料软管、超过贮存期限的软管、超过2米的软管,使用不合格的调压器。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按照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6)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对辖区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宣传培训,规范行车。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深入开展各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化意识提升专项行动。

  7)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加强对小散工程管理,严格按照《三明市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七有四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执法检查。

  8)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特点,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对不同规模的使用单位分类施策,推动小微企业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全县抓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吊检修行动,强化氧气瓶、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9)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农林渔业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医疗卫生机构安全、林业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3.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强化源头管控。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在编制起草各类专项规划时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化工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条件,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2)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3)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单位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4)全力配合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数据完善。根据省市县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工作,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4.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积极配合上级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积极配合上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

  2)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销号、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

  5.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深化安全技能培训考核。配合县应急局推动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推动教育培训规范管理。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3)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至少每半年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6.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学习宣传,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落实。

  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5年底前,配合全县抓好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小微以上标准化(中型以上企业三级以上),所有民爆生产、加油站、矿山实现三级标准化达标等相关工作;对于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条件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减少检查频次,落实在安全生产达标企业在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6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等,推广一批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7.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报告奖励制度。落实《三明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企业类别、风险大小、安全生产状况和管理难度对企业进行分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执法,进一步提高精准治理能 力。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一轮连片执法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干部实战能力水平。

  8.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厚植社会防控氛围。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二)加强“三个支撑”

  1.加强政策法规支撑

  1)完善政策制度。通过日常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执法检查等手段对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指导企业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

  2增强执法监督。将安全生产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作为重点,切实推动年度监管计划有序开展,推动法定职责有效落实、法律制度有效执行。

  (3)严格监管执法。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将人员聚集、异常工况处置、检维修、特殊作业等事故高发环节部位,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从严查处,强化行刑衔接、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监管执法震慑力。

  2.加强应急体系支撑

  1完善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印发《沙溪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开展培训会、发放操作手册等方式,大力开展宣贯活动。按照《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编制修订各专项预案,形成应急预案体系台账。

  2打造应急救援队伍。整合乡防汛队伍、森林防火队伍、供电抢修队伍、卫生院医疗队伍,建设沙溪乡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形成互联互通、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强化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由乡应急办统筹推动,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乡应急办定期向乡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将责任层层压实,传导到基层一线,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企业主体抓好落实。同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作用,参与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安全投入强化探索利用政府预算内投资、财政专项经费等多种渠道,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投入力度。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宣传引导强化要充分利用微信、集镇圩日、村村通广播、宣传栏等媒介,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好做法,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扎实有序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或报告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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